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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律协公布律师违规办案典型案例 哪些行为值得警示?

2019-07-27 10:13:00来源:央广网

  央广网北京7月27日消息(记者孙莹)据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律师私自接受委托并收取费用、以不正当方式影响依法办理案件、为尚未取得律师执业证书的人员违法执业提供便利……律师事务所放任律师这些行为,将有什么后果?全国律协新闻发言人蒋敏昨天(26日)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明确表示,律师事务所疏于管理,至少面临被律协公开谴责的处分。

  全国律协公布的典型案例显示,河南省安阳市某房产公司在一起借贷纠纷案件的审理及执行中,为在法院采取诉讼保全、尽快执行案件等事项上牟取不正当利益,由公司法人及法律顾问河南万昆律师事务所律师刘向阳向安阳中院执行局原副局长行贿206万元。刘向阳被以单位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之后被司法厅吊销律师执业证书。蒋敏说:“吊销律师执照以后,按照行业协会的规则要求,我们取消了他的会员资格。”

  典型案例显示,河南佳鑫律师事务所律师娄秀珍在为朱某、王某等担任辩护人时,私自接受委托并收取费用。被律协给予中止会员权利一年的行业纪律处分。蒋敏表示:“律师接受委托必须依法办理相关的委托和辩护手续,没有权利私自接受委托并收取费用。如果有这样的行为,毫无疑问要受到行业的纪律处分。”

  典型案例显示,福建欧顿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峰在为傅某某辩护过程中,帮助其亲属将借条带给在看守所羁押的傅某某,并由傅某某在担保人一栏中签字,作虚假担保,被公安立案侦查,后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鉴于张峰系初次违规,且事后配合调查,认错态度诚恳,并主动作出诚恳书面反省,律协给予张峰中止会员权利十个月的行业纪律处分。蒋敏说:“办理案件的过程中,律师帮助当事人亲属向在看守所羁押的当事人不正当地提供帮助,影响了相关案件的办理。律师在执业过程中不仅要谨言慎行,同时要严格依照法律规定予以办理。”

  典型案例显示,浙江万向光明律师事务所律师施宏民在明知委托人余某某被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的情况下接受委托,并同意其亲属冒充余某某在授权委托书上签字,将虚假的授权委托书提交给司法机关,被律协给予中止会员权利六个月的行业纪律处分。“你接受当事人委托是建立在他确认他的行为的前提下的,你没有权利替当事人签字。”蒋敏表示。

  典型案例显示,浙江省杭州市律师协会因何潇律师故意提供虚假证据,给予其中止会员权利六个月的处分。蒋敏说:“这名律师在办理有关民间借贷的纠纷案件中,明知道自己的委托人有在借款合同上私自添加内容的事实,依然将存在争议的证据,也就是借款合同,提交给司法机关。毫无疑问,这是存在执业违法行为的。”

  典型案例显示,北京市律师协会因刘忠诚律师以不正当方式影响依法办理案件,给予其中止会员权利十一个月的处分;同时,他所在的北京市博天律师事务所因疏于管理,被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江苏省南京市律师协会因江苏墨翰律师事务所违规收费、疏于管理,给予其公开谴责的处分。此前,全国律协公布的典型案例中,律师事务所接到的最严厉处罚是被吊销执业证书。

  蒋敏表示:“律师在办理案件的过程中,必须依据专业知识、依据法律来为当事人提供帮助和法律服务,不可以用不正当的方式影响相关案件的办理。律师在办理案件的过程中涉嫌伪造相关证据,他所在的律师事务所也因为疏于管理给予公开谴责,不仅律师要承担责任,律师所在的执业机构也同样要担责任。”

  最后,蒋敏再次强调了律师事务所对律师加强监管的重要性:“律师事务所是律师职业最基本的单位,也是最重要的机构,它是我们管理律师最重要的基本单元。没有它,如何能够真正保障律师依法依规、合法合规地为当事人提供服务?如果监管不力,那毫无疑问,我们会按照律师协会规则给予处分。”

编辑: 戚晨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