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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一”国际儿童节到来之际 最高检举行检察开放日活动

2019-05-31 07:16:00来源:央广网

  央广网北京5月31日消息(记者孙莹)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5月30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举行检察开放日活动,来自北京八十中雄安校区、北京芳草地国际学校、北京实验学校(海淀)小学的120多名中小学师生走进最高检,部分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等有关人士参加活动,在“六一”国际儿童节到来之际,共商如何以喜闻乐见的方式让未成年人了解法律知识;如何学会保护自己、防止受到侵害;如何预防青少年犯罪;如何一起“携手关爱,共护明天”。

  如何让孩子对生涩枯燥的法律条文感兴趣?

  “童话大王”郑渊洁为了让年少的儿子了解《刑法》的规定,专门写了《皮皮鲁与419宗罪》,“念一个非常重要的东西——《刑法》,他说什么是《刑法》?这里边的事儿如果你犯了就会进监狱。他说那很重要,你念吧。结果念了没十分钟,他就摸我的头,他说你没事儿吧?这个很没意思……当时《刑法》是419个罪名,我就把这419个刑法规定的罪名给他编成了419个童话故事,他听了非常开心,全部听完以后他就知道什么事儿能做,什么事儿不能做。给他的教材上写了一句话:‘给爸爸妈妈最大的爱,就是看好自己别惹事儿。’”

  如何给未成年人提供一个安全的学习、成长环境?

  重庆大渡口幼儿园园长赖天利说:“对我们要招进来的老师或者员工进行品德、心理、成长背景的前置考察,坚决去清理和杜绝不合格人员进入幼儿园工作。性侵在小龄阶段还是比较容易出现的,我们加强了对保安人员的管理,包括每天安全巡视的管理等等,准入制保证把好第一关。”

  “女童保护”公益项目发起人、凤凰网公益主编孙雪梅提请最高检注意网络色情对未成年人的危害:“对于网络儿童色情的发现、预警和报案的事后处理机制,我觉得我们还是比较缺乏的,尤其是网上我们经常看到有人向我们举报之后,我们只能找相关平台去封号、清除信息,但是之后的进一步处理措施还是需要有,否则会层出不穷,卷土重来。”

  四川省成都市云公益发展促进会秘书长助理郑茛元则强调,权益受到监护人侵害的未成年人,更需要各部门的共同关注,“就在今天,我的同事正在跟专业律师、志愿者一起在成都高新区法院办理一起孩子告妈妈的案件的立案手续,要求法定监护人支付抚养费,与正在热映的黎巴嫩电影《何以为家》的情况相同,一个12岁的男孩,状告自己的妈妈,我只是一个孩子,如果你不养我,我该靠什么生存?”

  在全国人大代表、东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校长邵志豪看来,未成年人权益的保护处处离不开“分级”:“现在的烟、酒、电影,都有非常明确的分级,哪些未成年人不适合,学生吃喝玩乐,他们四个方面总接触的,现在饮料稀奇八怪的都有,有些饮料里有兴奋的东西、酒精的东西,而且色彩诱人,食品和饮料是不是也应该有分级的,就这东西不适合未成年人吃。小孩现在玩和乐,最多的是手机、游戏,游戏的分级管理已经在实施,网络的分级管理确实迫在眉睫。”

  如何精准帮助留守儿童、困境中的儿童?

  福建省福安市坂中畲族乡后门坪村委会主任雷金玉讲到了一对未成年兄弟,父亲病逝后母亲离家出走,两个孩子生活非常困难,实施了盗窃,当地检察机关作出了不起诉的决定,并联合有关部门一起对兄弟俩进行帮扶。她建议:“希望检察机关继续加大从严惩处侵害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的犯罪,同时对待犯罪的留守儿童可采取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加强帮教帮扶工作,特别是对初次犯罪情节轻微的留守儿童更要尽力挽救,帮助他们走上正途。”

  全国政协委员、首都儿研所新生儿内科副主任米荣说:“预防青少年和未成年人犯罪需要家庭、社会、司法、学校共同发力,才能更好地给未成年人呈现一个更加清正的环境、更加美好的未来。”

  就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最高人民检察院提出“惩、防、教、治、责”五个字的要求:

  要用好“惩”字。对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案件要坚决严格依法惩治到位。要依法惩戒、用心帮教涉罪未成年人,不能罚而不教,也不能“宽”而不教。

  要做好“防”字。注重涉未成年人犯罪预防,积极参与富有成效的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

  要讲好“教”字。教育孩子首先在教育成年人,尤其是家长、老师,使他们真正承担起抚养、教书、育人的法律责任。

  要抓好“治”字。对依法不承担法律责任的刑事犯罪未成年人,要加强管理和矫治。

  要扛好“责”字。落实未成年人教育保护工作,把法治要求变成刚性责任。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军表示,检察机关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不仅要自己首先尽到责,还要督促监督相关职能部门履职到位。

编辑: 朱晓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