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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十一落幕 商家新担忧:电子商务法实施在即 明年还会如此热闹吗?

2018-11-12 09:21:00来源:央广网

  央广网北京11月12日消息(记者周益帆)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今年是第10个“双十一”,十年时间,总成交额暴增了4000多倍。骄人战绩背后,一些商家也有担忧:进入2019年还会不会有这样的热闹?因为再过一个多月,《电子商务法》就要正式实施了,很多商家很困惑,增值税怎么交?以前的要不要补?

  11日凌晨三点,淘宝女装类头部卖家韩先生发了条朋友圈:“收拾一下,回家睡觉”,每年最硬的这场销售仗打完,各平台的商家多少就能松口气了,不过今年有点不一样的是,“双十一”之后,还考虑另一件大事——《电子商务法》的实施。

  韩先生说:“这也是一个好事。一旦登记注册有证可查,对于平台的规范(有好处)。这个趋势是变不了的。8月份电商法颁布,然后明年(1月)1日要实施,那时候其实很多以公司形式去做电商的商家已经做好了准备。有个同行朋友跟我说的话,我印象还很深刻,就早点收也好,省得担惊受怕。”

  不过,担心还是有。对于韩先生来说,未来五十天,有两个问题他最关心。首先是税究竟怎么征收?征多少?以往的还用不用抵扣?

  韩先生说:“的确影响我们的很多环节,像营改增没法抵扣,好多东西缺少抵扣的项目。(比如)我们这种卖家是自己设计的款式,市场定制或者采购面料,面料那边提供不了增值税发票,可能一件衣服百分之百的按照售价扣掉人工工资、社保,来缴纳增值税。”

  针对一般纳税人,我国根据不同行业,目前将增值税分为几档,销售货物适用16%的税率,应纳税额等于当期销项税额减当期进项税额。按照韩先生的经验,从销售往前追溯,即使是这样的头部卖家,包括面料、配件等在内生产资料采购,很多时候没有办法开具发票。

  韩先生表示:“以女装为例,在5000万层级上的商家,如果控制好利润在10%左右。如果单纯只是拿销售数据作为征收标准,我的公司还要欠债。”

  会不会针对行业特点来认定进项税额抵扣是一方面,对于淘宝卖家来说,目前也还在积极了解各地的税收政策。

  韩先生说:“电商不受地域限制,经营场所跟销售场所是不对等的,越往头部走,这个影响就会越明显,哪怕差百分之几的竞争力的损失,都会让你非常受伤。比如我是浙江的一家,浙江开始收税了,江苏这半年先不收,说不定我甚至都要把注册地重新更改到江苏去。”

  对电商法持观望态度的,还有很多基于社交平台兴起的商家。杨先生与朋友几年前开了一个公众号,没想到坚持下来,累积了不少粉丝,最近半年,他们也开始尝试公众号卖一些小玩意,将流量变现。

  即使现在只能算得上小规模纳税人,杨先生也想看看同类商家打算如何应对。杨先生说:“公司其实之前就注册了,然后把它做大,这是早晚的事,我们也在想办法,看看其他同行怎么办。利润很微薄,其他人其实也差不多,这个价格对我们来说很透明,到明年看谁先涨价,我们肯定不能百分之百把这个税全扛下来,否则没得做了。”

  按《电子商务法》的规定,个人销售自产农副产品、家庭手工业产品,个人利用自己的技能从事依法无须取得许可的便民劳务活动和零星小额交易活动,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不需要进行登记的,其他的所有经营者应当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这又涉及到另一类卖家——自己通过个人朋友圈、抖音、小红书等平台来卖产品的人,该怎么办?

  在小红书上,就有用户直接打出了“电商法实施之前,大量甩货”的标签清库存。焦女士是一名韩语老师,平时比较清闲,近几年来一直在朋友圈卖水果及燕窝等产品。她认为:“公司根据不同的种类(税率)可能也不同,因为我本来就是个个体,如果注册个体户,纳税比较少,我还有劲头做下去。微商与电商的规模不一样,能够真正完善这个体系,按照实体的规则来规范,其实也还好。”

  中国电子商务协会政策法律委员会副主任阿拉木斯认为,《电子商务法》的实施是让行业走向健康有序发展的必经之路,同时,电商法中对商家义务的约束,也将更好的保护消费者权益。“像抖音、微信、微商这样的新业态,只要是网上的商品交易和服务交易活动,都应该适用电商法,在立法技术上有一个技术中立的原则。一些不规范的行为、不规范的经历,不能满足这种法律要求的经营活动,肯定会面临着淘汰。对行业来说,是健康发展。”他说。

  在目前细则或解释性文件还未出台的情况下,阿拉木斯认为,正常经营的商家实际上也不用过于担心,在一些税收的抵扣及缴纳上,我们国家此前都有先例。

编辑: 杨璇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