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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方拟对部分自美进口产品采取反制措施 捍卫自身合法权益

2018-08-04 08:49:00来源:央广网

  央广网北京8月4日消息(记者丁飞)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昨晚(3日)8点,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发布公告,决定对原产于美国的5207个税目约600亿美元商品,加征25%、20%、10%、5%不等的关税。公告称,中方采取上述加征关税措施,目的是捍卫自身合法权益,通过反制措施遏制贸易摩擦升级,同时,相关措施也尽可能减少对我国国内生产、人民生活需要的影响。

  公告同时称,上述措施实施后,有关部门将会同社会各界对措施效果进行评估,力争把措施对我国国内生产生活的影响降到最低。如果美方一意孤行,将其加征关税措施付诸实施,中方将即行实施上述加征关税措施。

  中方的反制措施为何选择在此时发布?四档不同幅度的税率背后又有何考量?中美两国是否还存在谈判的空间呢?

  5207个税目,约600亿美元,分四档征税,实施日期待定。这是中方继6月16日后,第二次发布对美加征关税清单。上一次涉及500亿美元商品,加征税率为25%,其中的第一波340亿美元商品已于7月6日起正式实施。

  此前美国政府在7月11日发布对中国2000亿美元进口商品加征关税的清单。20多天来,中方一直保持理性和克制,并未在第一时间提出反制措施。那么,为何在此时发布这份对美征税清单呢?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经济与政治研究所研究员高凌云昨晚向记者透露,美国8月2日宣布拟将2000亿美元商品征税税率由10%提高到25%是直接导火索。

  根据海关统计,2017年中国对美国出口4298亿美元,同比增长11.5%,自美国进口1539亿美元,增长14.5%。根据清单,此次对美600亿美元商品征税分为四个档位,分别为25%、20%、10%和5%。记者发现,每个档位中各类商品都有涉及,但比重不同。5%的主要集中在化工、仪器类,10%和20%的少量涉及食品类,在最高25%的征税档位中,食品占比较大。

  商务部新闻发言人昨天表示,中方采取差别化税率反制措施是理性和克制的,是在广泛听取意见、认真评估影响后提出的,特别是充分考虑了人民的福利、企业的承受力和维护全球产业链运转等因素。那么,不同幅度征税商品,其背后的选择标准和逻辑策略是什么呢?

  高凌云进一步解释说:这主要与商品的可替代性相关。“我们在征收关税时有非常多的因素需要考虑。比如以最低税率一档举例,仔细看会发现都是一些原材料。这些原材料本身我们没有,或者如果不从美国进口,其他国家暂时也没法提供,替代性比较小,我们对这一类产品征税是最低的。包括消费品也一样,是同一个道理,很多不从美国进口,可以从别的国家进口。所以我们选择这些产品,第一对我们影响最小,第二对美影响远远大于对我们的影响。”

  根据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公告,中方将力争把措施对我国国内生产生活的影响降到最低。而对于征税措施何时实施,商务部强调,将视美方行动而定,同时中方保留继续出台其他反制措施的权利。美国媒体近期释放中美进行接触的信息,对于中美展开谈判的传言也甚嚣尘上。对此商务部再次重申,在相互尊重、平等互利的原则基础上进行协商,才是解决贸易分歧的有效途径,任何单边的威胁或讹诈只会导致矛盾激化,损害各方利益。

  对外经贸大学教授屠新泉表示:“一方面我们仍然非常希望通过谈判的方式解决中美经贸关系中存在的问题,但另一方面,面对美国不断升级的贸易限制措施,我们也不得不采取必要的反制措施。只有在平等公平的条件下,才能开展对等的贸易谈判,解决中美之间的问题,而不是说在美国的威胁下开展谈判。”

  针对美国商务部近日将部分中国实体列入出口管制“实体清单”,中国商务部新闻发言人昨晚回应,中方反对美动辄对中方实体实施单边制裁的立场从未改变。中方敦促美方采取切实措施,放宽对华出口管制,保护和促进双方企业开展高技术贸易与合作,维护双方企业的合法权益。

编辑: 高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