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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保监会:单只公募理财产品销售起点拟降至1万元

2018-07-21 11:26:00来源:央广网

  央广网北京7月21日消息(记者柴华)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今年4月27日,《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也就是俗称的“资管新规”出台,为大资管领域的发展指明了方向。但在机构实操层面还有很多模糊之处,各界都在等待着进一步的细则陆续落地。就在昨天(20日)傍晚,银保监会发布《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事关20多万亿银行理财资金的操作细则正式与大家见面。

  在晚些时候,央行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明确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指导意见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公募资产管理产品的投资范围等被进一步明确。

  《办法》与“资管新规”保持一致,主要对商业银行理财业务提出了十大监管要求。其中最为引人注目的数字变化是:将单只公募理财产品的销售起点由目前的5万元降到了1万元。降低了理财产品购买的门槛无疑会扩大银行理财的客户范围,不过此前设置5万元门槛本身就有着控制风险等的考虑,监管部门为什么要在此时下调门槛呢?

  国内某股份制商业银行资产管理部负责人表示:“不同的资管机构,实际上以前它的产品门槛是不一样的,‘资管新规’首先是对该行业有个统一的标准,但不可能一下子就统一,有个过程。它逐步调降额度,就会顺应资管新规,逐步让大家未来大的标准都一样。”他同时表示,尽管门槛的下降会使得银行理财客户增多,但实际对于银行资产端的影响并不能一概而论。

  央行发布的《通知》则进一步阐释了公募资产管理产品的投资范围,明确公募资产管理产品除主要投资标准化债权类资产和上市交易的股票外,还可以适当投资非标准化债权类资产,但应当符合《指导意见》关于非标投资的期限匹配、限额管理、信息披露等监管规定。这与此前市场里“非标资产投资可能放松”的预期并不相符,不过,它进一步明确了“资管新规”下“非标资产投资”的限制,可操作性更强。

  为给予金融机构发行新产品和培育投资者一定时间,《通知》还进一步明确,过渡期内,金融机构可以适当发行一部分老产品投资一些新资产。同时强调,老产品的整体规模必须控制在“资管新规”发布前存量产品的整体规模之内,所投资新资产的到期日不得晚于2020年底。

  另一位接受采访的国内某股份制商业银行资产管理部负责人认为,此举增加了“资管新规”过渡期银行根据自身情况推进改革的弹性,有助于“资管新规”顺利过渡,“过渡期安排的终点没有变,2020年12月31日。但是现在是给予各行一定的自主权,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制定整改计划。实际上是对于存量和增量的转化过程一个比较灵活的安排。对于整体而言,是积极务实,也是一种理性和稳妥的信号。”

  而对于经常在银行里买理财进行投资的普通老百姓来说,这样一些细则的出台同样意味着今后理财生活的诸多变化。有商业银行资管部负责人表示,今后投资者在银行柜台、页面上看到的理财产品种类、资产说明等将逐步发生转变,“以前大家看的理财都是预期收益,以后可能大家会看到净值的、随市场价格变化的产品逐步多起来。我觉得‘资管新规’实际上以后的一个最主要的方向是让市场按照标准方向走,客户投资理财要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当然,银行要让客户认清风险,在出现风险的时候,实际上客户如果在之前能够比较好的了解到项目情况,实际上是有承受预期的。”

  就在周五当天午后,敏感的沪深股市从1点半开始出现了一波迅速的拉升,沪指全天收涨超过2%,银行、保险等金融板块一路领涨,银行板块整体上涨5.3%,成为支撑大盘走高的重要推手。资本市场已经在率先反映《办法》《通知》可能给银行以及股市带来的新变化。

  虽然市场里传言满天飞的“非标资产口子放松”并没有出现,以至于有些机构分析人士认为新规不及预期,不过申万宏源证券首席分析师桂浩明认为,在与“资管新规”保持一致的前提和大方向下,适度调整《办法》,以及《通知》对于“资管新规”操作细则的明确,对于新规平稳过渡和资本市场流动性来说仍然是个利好消息。

  桂浩明表示:“在坚持原先‘资管新规’强化监管的情况下,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一些必要调整,有些政策安排具有更多的弹性。这有利于在现行条件下,一方面能够实现规则的平稳过渡,同时也有利于资产管理在规范的条件下不断得到推进。所以总体来说是非常利好的。”

  当然,从“资管新规”一脉而来的坚持去杠杆方向和对“刚性兑付”的打破,在银行理财细则等最新的文件里同样得到了体现。显然,打破“刚性兑付”,使资管产品的风险收益协调起来,实现良性循环,同时穿透底层资产、避免多层嵌套加杠杆,仍然是监管层始终在坚持的方向。

  清华大学国家金融研究院副院长朱宁介绍:“我们在过去一段时间,很多理财产品或者信托产品都有‘刚性兑付’,投资者认为买了一个产品,一定只能赚钱,如果有亏损,就让金融中介机构替我负担。他有这种信念之后,就会特别愿意冒风险,加杠杆。所以这次打破‘刚性兑付’也是能够让产品的风险和收益协调起来,能够约束投资者的一些行为。‘买者自负,卖者有责’。等到2020年底整个过渡期结束后,投资者一定要打消这种不切实际的幻想。”

编辑: 高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