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

4岁女孩在迪士尼撞灯柱头缝两针 律师:监护人和园方均有责

2018-06-15 08:08:00来源:央广网

  央广网苏州6月15日消息(记者王逸群)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进入夏季,带着孩子们到游乐园畅玩一番想必是不少家长的选择。然而近日苏州王先生遭遇了这样一件糟心事儿:自己4岁多的女儿在上海迪士尼游乐园玩耍时,撞上了迪士尼园内路灯灯杆的八角形装饰部分,因伤口较深,导致被缝了两针。王先生认为,迪士尼方面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园内的路灯灯杆对个子不高的儿童来说具有安全隐患,因此迪士尼应当对此负责。

  但是,迪士尼方面则认为,经过第三方评估调查,自己并没有责任,仅提供一个毛绒玩具表示安慰。对于这个解决方案,王先生表示不能接受。记者调查发现,目前对于大型儿童游乐场所的公共设施,应该做成什么形状、有何安全要求,没有明确的相关标准或者法律规定。那么,女孩迪士尼撞灯柱,园方到底该不该负责?

  5月2日晚,苏州王先生同妻子带着4岁多女儿诺诺在上海迪士尼度假区游玩,在晚上灯光秀结束后散场出园的路上,诺诺撞上路灯灯杆上八角形的装饰部分。“左边的额头,当时血流得很厉害。”王先生说。

  王先生回忆,出事后自己马上抱着女儿寻找工作人员求助,随后在医务室对伤口进行了简单处理。当晚回到苏州后,他们便带诺诺去医院看伤。“缝了两针,换了几次换药。现在伤疤愈合了但留下了疤痕,在做去疤痕处理。”

  事件发生后,王先生称自己多次向对方索要事发地监控视频,但都被拒绝了,理由是不方便提供。王先生认为,儿童游乐园本应对安全标准要求极其严格,迪士尼未尽到娱乐场所的安全保障义务。他说,迪士尼作为一个国际知名公司,里面有很多路灯杆,也有很多小孩子游玩儿。但这个高度的灯杆对小孩有非常大的安全隐患,因为灯柱装饰物的高度正好在1.1米到1.3米左右,“正好是孩子们的额头、脸部、眼睛的位置。人多了,孩子跑跑跳跳,难免会撞到。”

  王先生告诉记者,自己前前后后和迪士尼的客服人员、法务部门以及迪士尼全权委托的第三方——万宜麦理伦保险公估有限公司多次沟通交流,希望园方消除类似事件的安全隐患,赔偿已发生的部分医药费。王先生提供的电话录音中显示,5月25日第三方公估公司工作人员给王先生回复表示,迪士尼责任不大,或者说基本没有责任,但是迪士尼愿意提供一个毛绒玩具。

  记者昨天(14日)通过王先生提供的电话联系该保险公估公司的工作人员,对方回复不方便接受采访。记者也尝试联系迪士尼客服以及法务部门,截至到发稿前尚未得到有效回复。

  王先生告诉记者,自己的女儿之所以会受伤,园内灯杆装饰品的不合理棱角设计是主要原因。不过记者查询公开资料发现,针对大型儿童游乐场所的灯杆设计,应该做成什么形状、有何禁忌,并没有明确的相关标准或者法律规定。

  记者联系了多家生产销售照明灯杆、灯座的厂家,对方表示游乐园内的灯杆、灯座并没有明确规定禁止“有棱角”。但对方均推荐使用符合儿童年龄特性、更加安全的灯杆产品。

  针对女童在迪士尼撞伤事件,湖南金州律师事务所律师邢鑫认为,依据目前公开报道披露的情况来看,受伤女童诺诺的监护人和游乐园经营方都有一定过错。根据《民法总则》规定,监护人未尽到监护职责导致被监护人的利益受损的,监护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本起事故发生时,诺诺的母亲在没有注意的情况下,使诺诺脱离了监护,最终导致事故的发生。因此,诺诺母亲作为监护人在一定程度上没有尽到监护职责。《侵权责任法》规定,经营者应当对顾客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否则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本起事故发生时,迪士尼作为经营方、作为场所的管理人,在园区灯杆底座的设计、安装方面没有考虑到游客中儿童居多的实际情况,没有考虑到灯杆底座的高度及棱角对儿童可能造成的人身伤害,也没有尽到提醒、说明和警示的义务,导致事故的发生,也应承担一部分责任。

  邢鑫律师指出,迪士尼作为一家大型且知名的游乐场所,应当对潜在或已存在的危险履行较高的注意义务和承担安全保障责任。如果目前王先生一家与迪士尼协商陷入僵局,存在无法达成一致的情况,王先生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迪士尼对诺诺受到的人身伤害予以赔偿。不过,因为安全保障义务责任是过错责任,受害者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迪士尼作为公共场所的管理人,如果认为自身并不存在过错,应当就其不负有安全保障义务或者虽负有安全保障义务但已经履行了义务进行举证,该证据是否足以否定主观上存在过错,则由法官结合双方的证据进行综合判断。法院会根据受害人年龄、受害原因等因素,对不同的责任承担主体和承担责任的比例进行综合考量和划分。

编辑: 赵亚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