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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办国办印发指导意见 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

2018-02-27 07:21:00来源:央广网

  央广网北京2月27日消息(记者丁飞 何源)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的指导意见》。《意见》提出分类健全人才评价标准,改进和创新人才评价方式,加快推进重点领域人才评价改革。对不同人才实行差别化评价,能否发挥好人才评价“指挥棒”的作用?

  根据《意见》,当前我国人才评价机制存在分类评价不足、评价标准单一、评价手段趋同、评价社会化程度不高、用人主体自主权落实不够等问题,尤其是对不同人才的评价“一把尺子量到底”等做法备受关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司长俞家栋接受中国之声记者采访时表示,评价标准存在“一刀切”的现象,重学历轻能力、重资历轻业绩、重论文轻贡献、重数量轻质量。评价方式也存在一些问题,比如方式趋同,非公领域的人才评价的申报渠道不够畅通,对基层一线人才正向的激励不够、倾斜不够,有些领域评价过于频繁等。

  根据《意见》,在评价标准上,实行分类评价,以职业属性和岗位要求为基础,健全科学的人才分类评价体系,坚持凭能力、实绩、贡献评价人才,克服唯学历、唯资历、唯论文等倾向,解决评价标准“一刀切”问题,对不同人才实行差别化评价;在评价方式上,创新多元评价方式,科学设置人才评价周期,畅通人才评价渠道。

  中国人事科学研究院院长余兴安以对科研领域的人才评价举例,指出在科研领域,对主要从事基础研究的人才,要着重评价其提出和解决重大科学问题的原创能力、成果的科学价值、学术水平和影响;对主要从事应用研究和技术开发的人才,要着重评价其技术创新与集成能力、取得的自主知识产权和重大技术突破、成果转化、对产业发展的实际贡献;对从事社会公益研究、科技管理服务和实验技术的人才,重在评价考核工作绩效,引导其提高服务水平和技术支持能力。

  值得一提的是,《意见》提出,加快推进重点领域人才评价改革,包括科技、哲学社会科学和文化艺术、教育、医疗卫生、技术技能等领域,如科技人才强调实行代表性成果评价,教育人才强调教书育人作为评价的核心内容等。同时提出完善面向企业、基层一线和青年人才的评价机制。对此,俞家栋解释说,这些领域人才量大面广,是人才队伍的主体部分,也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把这六方面人才提出来,就是要明确以这六类人才为主的评价的核心因素,做到精准化、科学化,带动对其他所有领域人才的评价。

  《意见》提出,健全完善人才评价管理服务制度。尊重用人单位主导作用,合理界定和下放人才评价权限,防止人才评价行政化、“官本位”倾向,充分发挥好人才评价“指挥棒”作用。余兴安表示,人才评价是人才发展体制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人才资源开发管理和使用的重要前提。建立科学的人才分类评价机制,对于树立正确用人导向、促进人才成长、调动人才的创新创业积极性都非常有意义。

编辑: 张潇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