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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自行车十八年新政第二重挑战]新标准带来的新挑战与新机遇

2018-01-19 07:27:00来源:央广网

  央广网北京1月19日消息(记者张棉棉 见习记者郭明)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强制性国家标准近日正式公布。新政对电动自行车的行驶性能和安全性能进行了全面的调整和增加。同时,将此前的部分条款强制,修订为全文强制。

  这意味着,电动自行车企业从设计、生产到检测都会与以前大有不同。电动自行车成本会不会大幅增加?面对成本的上升、技术的升级,生产企业又该怎样正确应对行业新挑战?中国之声特别策划今天推出第二篇《电动自行车十八年新政三重挑战之第二重:新标准带来的新挑战与新机遇》。

  根据新国标,出于道路安全方面的需要,电动自行车最高车速由20km/h调整为25km/h,整车质量(含电池)由40kg调整为55kg,电机功率由240w调整为400w,并对具有脚踏骑行功能进行了强制性规定。直观来看,新标准对电动自行车的生产门槛是放宽了,即便如此,这个门槛依然不能满足市场上大多数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的胃口。

  “我们自己的三个系列产品确实有一款与新国标有一定距离。”小牛电动CEO李彦第一时间对照了新国标,发现他们生产的三款系列车型中,有两款与新国标要求比较接近,但有一款产品属于“超标电动自行车”,“新标准没有出来之前,跟所有其他企业一样,我们在做产品的时候,更多是看现有用户的需求。”

  大多数消费者此前在购买电动自行车时,挑选的原则集中基于速度、质量,而非安全性能,每小时至少要达到30km是很多消费者的基本需求。

  目前全社会电动自行车保有量约2亿辆,年产量约3000多万辆。现行的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于1999年发布实施,制定年代较早,由于当时行业和产品还不成熟,标准内容存在一定局限性和漏洞,也让很多企业在生产中缺乏参照物。

  中国轻工业联合会副秘书长郭永新表示,正是由于现行政策的局限性,很多企业在生产时唯一的指挥棒就是消费者的需要,所以参照新标准来衡量,市场上大约有六到七成的电动自行车都是“超标”的,“有人测算过大约有60%,即现在生产的大部分产品不能满足新标准的要求,所以这是一次脱胎换骨的、革命性的变化。”

  这些革命性的变化首先体现在研发方面,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新闻发言人陈开亚告诉记者,因为现在电动自行车生产线一般都是组装生产,所以生产前端需要重新规划,“这次的安全技术规范本身企业实现难度不是特别大,只不过改变了大家对电动自行车需求认知的变化,是研发的时候进行调整。”

  研发方面变化了,后端的材料、零部件采购、设计等方面相应也需要进行调整。“如果重量上做到符合标准,我们现在的车架是铁的、钢的结构,可能就需要做成铝车架,这样会不会有成本上的提升?也许会有。”李彦说。

  根据目前市场上主流车型2000-3000元左右的售价,陈开亚简单算了一笔账,新标准出台带来的企业生产成本上升是大概率事件,这也会相应带来产品市场价格的变化,“现在的成本还是匡算,单台车增加的成本大概在100-200元之间。”

  新标准中明确,从发布到正式实施,给企业半年到一年的过渡期。针对新规,一些企业已经开始着手应对,有的正在准备新方案,但观望的也不在少数。

  李彦称:“这是刚刚出的标准,而且还在公示期,所以我们的团队还没有动起来,只是看了一下再开始讨论采用什么方案。”

  陈开亚表示:“会按照新国标研发制造我们的产品,根据市场来做提前的准备,包括产品设计、产品开发、产品生产、产品控制、产品销售,这几个环节都会考虑。”

  成本的上升是挑战也是机遇。工信部消费品工业司副巡视员汪敏燕表示,新规带来的企业生产成本增加比例在4%-15%左右,不过,经过最初的阵痛期之后,哪些企业能够尽快适应新标准,先完成转型规模化生产,哪些企业生产成本就有望率先回落,从而在市场竞争中占领先机。

  汪敏燕指出:“新标准实施的初期因为增加了对防火阻燃、车灯、反射器、提示音等硬件的要求,电动自行车生产成本增加的比例在4%-15%左右;另一方面,每款车型的检测费用也要相应增加。随着新标准实施,受相关配套零件厂家增多、采购成本逐步下降、一次性投入逐渐摊薄等因素影响,企业的成本还会逐渐降低。”

  随着企业规模化生产带来企业生产成本的下降,电动自行车产品的市场价格也将随之回落。企业经过这种生产方面的革新,不仅对自身的产品技术水平极大促进,对整个行业来讲,也将带来新一轮优胜劣汰的角逐,最终实现高质量发展。

  在汪敏燕看来,“一方面,新标准给行业提供了一个明确的、可执行的标准,使有关企业敢于进行大规模的长期投资和技术改造,无需担心由于标准的执行不确定性让自己的投资打了水漂。另一方面,提升了行业的发展水平,有助于低质量的产品和落后产品产能的淘汰。”

  郭永新分析,新标准是工信部、公安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四部门组织电动自行车相关科研机构、检测机构、生产企业、高等院校、行业组织、消费者组织等方面的专家成立工作组最后共同起草出台的,应该说经过了各方面权衡考量,有实际操作的基础,实施后将真正从生产一方堵住“超标车”的出口。但是,应警惕新标准出台后,新一轮市场洗牌中出现恶性竞争,“我们希望企业也好、产业也好,能够提高其附加值,防止恶性竞争。希望规范以后,每个产业应该有一个合理的利润率,可以有资金再投入到新的研发和升级当中。”

编辑: 张潇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