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

人民银行与银监会联手整顿“现金贷” 打击不当催收

2017-12-02 08:35:00来源:央广网

  央广网北京12月2日消息(记者张明浩 柴华)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一段时间以来,具有无场景依托、无指定用途、无客户群体限定、无抵押等特征的“现金贷”业务快速发展,在满足部分群体正常消费信贷需求方面发挥了一定作用。与此同时,过度借贷、重复授信、不当催收、畸高利率、侵犯个人隐私等问题十分突出,存在着较大的金融风险和社会风险隐患,引发社会各界和监管层的密切关注。

  就在标注“特急”的《关于立即暂停批设网络小额贷款公司的通知》发布十天之后,昨天(1日)傍晚,又一份整顿“现金贷”业务的新规正式落地。由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P2P网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正式下发的这份《关于规范整顿“现金贷”业务的通知》,明确了统筹监管、开展对网络小额贷款清理整顿工作。这也意味着,在整顿“现金贷”及相关企业的过程中,央行和银监会又一次强强联手。这份新规有哪些直击要害的举措?又将如何助力清理整顿现金贷业务的落地开花?

  昨天下午,在银监会举行的近期重点工作通报会上,银监会普惠金融部副主任冯燕表示,银监会将把“现金贷”纳入互联网金融专项整治范畴,相应的整治方案将会尽快下发。话音刚落,现金贷新规就已经落地。

  作为借助互联网发展起来的新型业务模式,“现金贷”在满足部分社会群体正常信贷消费需求方面起到了不小的作用,但在业务发展过程当中,却又出现了较大的金融风险和社会风险隐患。银监会普惠金融部副主任冯燕介绍:“一些开展现金贷业务的机构也进入一些灰色地带,出现了诸如大家了解的高利借贷、暴力催收、滥用个人信息、监管套利等一些问题,此外还有一些机构无牌经营、涉嫌非法放贷,这些都造成较大的负面影响,引起了社会的广大关注。”

  考虑到“现金贷”业务较为复杂,涉及机构主体较多,《通知》首先从经营资质、利率成本、客户资质、风险内控、催收方式、信息安全六个方面确定了“现金贷”业务开展原则。

  冯燕表示,这是要进一步明确,在前期P2P现金贷业务整治的基础上,相关部门要按照疏堵结合、标本兼治的原则,多管齐下、综合治理。“在机构层面主要是从纠偏网络小贷、规范持牌金融机构合作行为、完善P2P现金贷业务,以及打击取缔非持牌放贷机构等四个维度进行规范。同时按照问题导向原则,以负面清单的形式,在业务层面我们主要从降低高息费,打击不当催收、严禁多头借贷、以贷养贷、高杠杆和加强客户信息保护等方面来进行规范。”

  《关于规范整顿“现金贷”业务的通知》明确,小额贷款公司监管部门暂停新批设网络(互联网)小额贷款公司;暂停新增批小额贷款公司跨省(区、市)开展小额贷款业务;已经批准筹建的,暂停批准开业;小额贷款公司的批设部门应符合国务院有关文件规定;对于不符合相关规定的已批设机构,要重新核查业务资质。

  《通知》还称,暂停发放无特定场景依托、无指定用途的网络小额贷款,逐步压缩存量业务,限期完成整改。没有依法取得经营放贷业务资质,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经营放贷业务。中央财经大学教授、金融法研究所所长黄震分析,这体现了监管部门“回归初心”不搞“一刀切”,更好让网络小贷服务区域经济、服务实体经济。“人民银行银监会推出的初衷是希望通过自有资金来提供放贷业务,这样不会有高倍杠杆风险。第二希望它服务于区域,为所在区域提供补充性的金融服务。第三希望它坚持小额短期快速金融服务,这点可以体现,前两点有些背离初衷。有的跨地域跨区域提供金融服务,造成不便于监管,另外通过ABS方式放大了杠杆,增大了风险。控制是化解增量风险,进一步规范是清理存量风险。”

  而对于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参与“现金贷”业务方面,《通知》规定,银行业金融机构不得以任何形式为无放贷业务资质的机构提供资金发放贷款或共同出资发放贷款;银行业金融机构与第三方机构合作开展贷款业务的,不得将授信审查、风险控制等核心业务外包;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其发行、管理的资产管理产品不得直接投资或变相投资以“现金贷”“校园贷”“首付贷”等为基础资产发售的(类)证券化产品或其他产品。黄震说,这一点主要是为了避免让银行业金融机构受到“诱惑”,“有一些银行可能会参与跟不规范的机构合作,从这一点来讲,银行本身有放贷资格、有牌照优势,但自身基于互联网基于小额放贷能力可能还有些不够或者经验不够,可能会出现跟一些互联网企业、大数据公司合作,甚至跟一些P2P公司合作,变成了为它们提供资金放贷,这种情况有了,这也是对这些以前的纠偏。”

  另外,《通知》还明确了多种P2P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违规业务行为、对各类违法违规机构处置手段以及确保规范整顿工作效果的具体指导。

  中央财经大学教授、金融法研究所所长黄震表示,可以说这份全文3382字的《关于规范整顿“现金贷”业务的通知》,从开展原则、网络小贷清理整顿、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参与行为、完善P2P网贷信息中介机构管理、加大违法违规处置力度、抓好落实等六个方面,对规范整顿“现金贷”业务作出了全面部署。“第一,对于这些消费者的保护将会起到正向作用,让这些原来可能会陷入高利贷的人得到保护;第二,对于金融市场利率如何规范,让整个金融市场有一个明确预期;第三,对于参与现金贷的市场主体有了明确的行为指引;第四,对于防控现金贷可能引发的风险有了具体的措施,特别是对于多头借债,不当消费等可能引发不良问题都会得到抑制;第五,对于有关监管部门如何进行监管特别是对于地方金融办、地方政府,如何在这中间发挥它的积极作用,如何让人民银行、银监会和地方金融办进行联动协作,通过这个文件能够得到具体的执行方案。”

编辑: 倪艳楠
关键词: 现金贷;整顿;监管;清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