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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升级减持新规 亮剑“清仓式”减持

2017-05-28 09:06:00来源:央广网

  央广网北京5月28日消息 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昨天(27日),证监会紧急发布了修改后的《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公布了10条措施,以完善上市公司股份减持制度。这是证监会第三次出台措施规范上市公司有关股东减持股份行为。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也出台了完善减持制度的专门规则,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有关股东减持股份行为。

  据了解,目前实行的减持规定是自2016年1月9号起施行的。从《减持规定》的实践情况来看,出现了一些值得重视的新问题,不少上市公司股东及董监高利用规则漏洞进行违规减持。特别是今年5月中旬以来,部分上市公司开始集体上演“减持秀”,众合科技、庞大集团等多家上市公司遭遇重要股东“清仓式”减持。武汉科技大学金融证券研究所所长董登新认为,如果任由这种现象存在,将会严重扰乱市场正常秩序,不利于证券市场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必须依法予以规范。中国的A股市场是个典型的散户市,大股东的减持是以散户的买单为结局。从这个方面来讲,我们的监管层不断升级减持的新规,一方面是为了保护中小投资者,另一方面,对于稳健上市公司的经营战略很有必要。

  具体来看,这次升级版新规对减持漏洞进行了全方位围堵。首先,完善了适用范围。对于虽然不是大股东,但是,持有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发行的股份和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的股份,90天内集中竞价减持不得超过1%。第一创业首席投资顾问张翠霞认为,这可以理解成为:除了散户之外的所有股东统统被管起来。散户之外的股东,也就是包括前IPO的股东,定资入股的股东。这种情况下,如果你持股4.99%,按照之前的规定,你算是小股东,但是现在来讲只准卖1%。在这种情况下,有一个抛压减缓的态势。

  其次,新规也对饱受诟病的“过桥减持”做了专门规定,通过大宗交易减持股份的,出让方与受让方都应当遵守证券交易所关于减持数量、持有时间等规定。张翠霞表示,过桥减持很多时候是变相清仓式减持的常规手法,现在就等于断了上市公司“清仓式”减持的路。

  新规还完善了非公开发行股份解禁后的减持规范。规定,持有非公开发行股份的股东,在锁定期届满后12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应当符合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比例限制。张翠霞认为,这将有助于减少股票抛压,提振市场信心。这个新规出来之后,就是12个月你只能卖一半。实际上,也是对市场压力的缓冲。

  此外,新规还完善减持信息披露制度。比如,增加了董监高的减持预披露要求,从事前、事中、事后全面细化完善大股东和董监高的披露规则等。在张翠霞看来,证监会及时出台了比较详细的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规则,给了市场一个休养生息的时间,这对A股市场来说是一个大利好,极大地缓解了整个资本市场股东减持带来的压力,将不会像现在经常会发生一字板、闪崩的走势。

  股份减持制度是资本市场重大的基础性制度,也是境外成熟市场通行的制度规则。但是无,序、违规的减持,不但严重影响中小股东对公司经营的预期,也对二级市场尤其是对投资者信心造成了非常负面的影响。同时,产业资本的大规模减持,也会使实体经济面临“失血”风险。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表示,修改后的减持制度将更有利于引导产业资本专注实业,对市场流动性的影响,对投资者预期的影响,应该说都是正面的。

编辑: 姜萍
关键词: 证监会;股份减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