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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持续重拳打击地下钱庄:发现贪腐资金 追查到底

2017-02-28 07:39:00来源:央广网

  央广网北京2月28日消息(记者潘毅)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当前,地下钱庄已成为不法分子从事洗钱和跨境非法转移资金的主要通道之一。近年来,经济全球化、互联网技术和新兴支付工具的迅猛发展,让地下钱庄的犯罪手法越来越隐蔽,跨境转移资金越来越迅速,涉案金额越来越大,危害程度逐步加深。特别是跨境汇兑型地下钱庄案件多发,非法跨境资金流动异常活跃,涉案交易资金量触目惊心。

  这些“地下钱庄”不仅严重扰乱国家正常的金融管理秩序,危害国家经济安全,日益成为经济犯罪、电信诈骗、走私、贩毒、网络赌博等犯罪活动资金转移的通道,助长和滋生了其他上游犯罪活动,形成一条罪恶的产业链条。

  以注册离岸公司为平台进行非法跨境汇兑,严重扰乱国家外汇秩序,是地下钱庄最直接的危害。其中,汇兑型地下钱庄危害最大,这类犯罪中,境内外的犯罪团伙形成勾结,为其客户提供非法的跨境支付结算。

  公安部经济犯罪侦查局反洗钱部门负责人束剑平举例说明,境内如果有资金,人民币想要转到境外,将在境内收到客户的人民币,不管现金还是转账,接收之后,按照约定的汇率,收取一定的点数,将相应的外汇打到客户指定的境外银行账户,就实现了资金的跨境转移。

  另外,还有一种非法支付结算类地下钱庄,危害也十分显著。犯罪分子替客户将对公账户的资金套现,转入个人账户,束剑平指出,把对公账户的资金套取出来,打到对私账户,实现一些企业的逃税、犯罪等目的,地下钱庄就充当该角色。

  除了对国家金融管理秩序的破坏,地下钱庄还通过非法集资揽储、转手放贷等手段,规避国家监管,为骗税、涉赌、涉腐、跨境洗钱、非法汇兑、诈骗政府奖励等多种金融犯罪提供黑色支撑。中国人民银行条法司立法二处副处长张念念表示,大量犯罪分子利用这条通道将他们从电信诈骗、贩毒、走私所得的快速转移到境外。地下钱庄的存在给腐败分子转移资金提供了快速通道,可以说它是一系列犯罪活动的“帮凶”。

  在侦办公安部督办梁某某等人特大系列地下钱庄案件的过程中,黑龙江省七台河市警方发现,地下钱庄控制的多家离岸公司为国内多家进出口贸易公司提供外汇的“资金流”,骗取出口退税。地下钱庄、进出口经营企业、空壳进出口公司都成为骗取国家出口退税的主体。

  专案组民警张晓昕介绍,地下钱庄通过报关行、货运代理公司购买海关货物出口数据,以其控制的进出口公司名义出口匹配虚假“货物流”、通过生产厂家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匹配虚假“票据流”、通过控制的离岸公司匹配虚假“资金流”的方式,骗取国家出口退税。

  从2012年到2015年,福建丁某某地下钱庄伙同厦门10家报关行,将没有进出口权的中小企业真实出口的货物以丁某某控制的公司名义出口,骗取国家出口退税733.7万元。

  犯罪嫌疑人丁某某供述:“我就在海关里面买数据,然后跟工厂买发票,别的工作出口就当作是我们公司出口。钱就是从香港买了美金过来平账。”

  此外,个别具有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利用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漏洞,向地下钱庄购买美金匹配“资金流”骗取出口退税。河南某公司是一家具有自营进出口权的企业,2014年9月在境外上市。2011年至2014年,这一家公司将其出口境外的货物按货款的20%-40%虚加出口额,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5.6亿元,通过梁某某等地下钱庄非法购买9400万美元虚构“资金流”的方式,骗取国家出口退税7984万元。

  公司财务张某某说:“国外上市有个条件,就是必须达到一定的销售额和利润水平才可以。当时我们公司达不到上市的要求,但正好有进出口业务,所以老板想出办法,扩大出口的案值,骗取出口退税。”

  在骗取出口退税的过程中,甚至有生产企业虚开增值税发票,为骗取出口退税提供条件,其中不乏具有一定知名度的企业。

  专案组民警张晓昕介绍,2013年10月至2015年3月期间,按10-11%的票点,为福建丁某某地下钱庄控制的泉州公司等18家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价税合计1.9亿元,违法所得2000多万元。

  在这一系列犯罪过程中,报关行扮演着重要的角色,专案组民警张晓昕介绍,在骗取政府出口奖励金犯罪链条中,报关行、货运代理公司非法买卖其他公司实际出口的货物出口数据,在明知地下钱庄犯罪团伙利用其数据诈骗政府奖励金情况下,高价出售给诈骗团伙,共同参与犯罪。

  这些报关行,在“皮包公司”和生产企业之间承担了牵线接头的作用,在梁某某等人特大系列地下钱庄案件中,承担报关行职责的犯罪嫌疑人坦言,“市场上有货就要在市场上找单,市场上有单就在市场上找货。报关行就充当了一手联系货、一手联系单的角色,中间怎么报的我不清楚,只负责把报出来的报关单给那些老板,老板就申请政府补贴。”

  由于地下钱庄所进行的资金交易具有高度隐蔽性,往往成为贪腐分子转移资金的主要渠道。深圳警方破获的重大地下钱庄案件,线索来源正是一笔涉嫌贪腐的可疑资金外逃轨迹。犯罪嫌疑人梁某某坦言,因为这种“不正规”的手段必然会导致错综复杂,绝对存在一些官员要转移财产的情况。

  “猎狐”专项行动中的“百名红通”人员孙新在2015年6月被检察机关从柬埔寨缉拿归案,在他担任北京市新闻出版局出纳时,利用职务便利,伪造合同、虚构贸易,分两笔将北京市新闻出版局共计654万元公款打入自己注册的公司。这笔钱从公司进入其个人账户,正是通过地下钱庄。

  公安部经济犯罪侦查局反洗钱部门负责人束剑平指出,在打击地下钱庄本身的同时,也要求各地必须深挖地下钱庄犯罪,延伸打击。对地下钱庄的上下游资金进行深入调查,如果发现了其他的犯罪,包括贪腐资金,一定追查到底。

编辑: 杨璇铄
关键词: 地下钱庄;公安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