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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组织首为事实孤儿找到寄养家庭 吁政府承担兜底责任

2015-12-14 07:55:00 来源:央广网

  央广网南京12月14日消息(记者刘会民)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12月12号是“中国困境儿童关注日”。提到困境儿童,就不得不提到其中一个群体——“事实孤儿”。他们通常是父母虽然健在,但因为各种原因,导致事实上没有人抚养的儿童。

  近日,南京首家救助困境儿童的民间公益组织“南京同心未成年人保护与服务中心”为一名事实孤儿佳佳(化名)联系寄养家庭,并协助办理了户口、入园等问题,成为我国由社会组织将事实孤儿安置到寄养家庭的一起成功案例。

  南京的4岁女孩佳佳(化名)如今不仅可以正常上幼儿园,而且还能其他孩子一样,回到家享受家人的关爱。但很多人可能并不知道,佳佳实际上是一位“事实孤儿”。她产生的这些变化,要得益于当地一家公益组织的救助。“南京同心未成年人保护与服务中心”总干事黄琼花说,这起救助源于公益律师李晓霞的一次法律援助经历。

  黄琼花:“7月份去调查时,孩子没有户口。妈妈在戒毒所,爸爸不知道是什么人,就是一个没有血缘关系的婆婆带着她。当时我们了解的情况是,这孩子没有有血缘关系的人可以托付。因为我们首先还是找跟她有血缘关系的人托付,但是没有。”

  在综合考虑到这些实际情况后,黄琼花决定为佳佳联系寄养家庭。

  黄琼花介绍称,对儿童救助秉承一个思想,就是她最好还是生活在家庭里面。

  经过多次考察评估,最终为佳佳找到了一家适合的寄养家庭。

  黄琼花:“我们到社区、派出所对寄养妈妈的为人、家庭情况等进行评估,专家都认为是合适的。所以评估结束后,我们就借鉴南京福利院寄养家庭协议的模式,通过我们的完善,形成了一个寄养协议。”

  但在救助过程中,由于非婚生子女的特殊情况,“上户口”成了该救助方案中最为困难的一项。

  黄琼花:“把户口从她亲母家里迁出来,放在了社区公共户口上,孩子就跟着妈妈落在了她的户口上。前期经历将近两个月,后来一星期就办理了入学。因为有了户口,入学就简单了。”

  华东师范大学副教授曾凡林说,这应该是公开报道的国内首个由社会组织将事实孤儿安置到寄养家庭的成功案例,有一定借鉴意义。

  曾凡林介绍称,以前都是由民政系统安置。民政系统没有安置的时候,大部分是亲属自己做的。南京这个事情突破以后,以后类似这样的案例,不再进福利院,而是由社会组织直接帮着安置,这是个好事。社会组织可以做补充性服务,但要不断摸索,希望政府部门也能指导性地,把能做家庭寄养的社会组织规范起来,看在现有框架下怎么规范、引导、鼓励社会组织的参与。另外,也需要对事实孤儿已有的政策作出必要的修订。

  和其他“事实孤儿”相比,佳佳无疑算是幸运的。南京大学社会学院彭华民教授此前曾表示,除了 57 万孤儿,全国有 61 万在事实上无人抚养的儿童,加上其它类型的困境儿童,全国困境儿童数量大概有数百万。“事实孤儿”等困境儿童的帮扶,目前还有哪些难题待解呢?

  虽然目前佳佳已经得到了很好地照顾,但回想起帮扶过程所经历的艰难曲折,黄琼花依然会不停感慨。

  黄琼花说:“因为我们毕竟是一个公益组织,而不是政府部门。我们去找公安、民政等部门协调孩子的事情,都需要找私人关系。所以,社会组织做这些事情会比较累。

  帮扶时缺乏底气,反而要靠个人的资源来推进,这让黄琼花颇感无奈。而更让她感到困扰的是,虽然民政、团委等部门都会涉及困境儿童的帮扶工作,但“多龙治水”的局面,不仅让公益组织没有固定“靠山”,也为部门间相互扯皮、推诿埋下了隐患。

  黄琼花指出,目前,我国是民政、妇联、团委或相关的未成年保护单位有相关职责。但哪一家机构能够把这个事情全部做到?都是力量不够。因为每家未成年保护单位都只有少数人来做这个事情,少量的人面对庞大的困境儿童需求人群,是无法服务到位的。佳佳这个案例中,投入了非常多的人力和精力,所以希望国家能参照发达国家的做法,儿童保护可以有一个独立机构去做。比如指导社会组织去做,或社会组织援助他们去做。

  近几年,设立专门机构,统一管理和协调落实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呼声越来越高。北京市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主任佟丽华建议,可以参照老年人的工作机制,设置相应的未成年人保护机构。

  佟丽华表示,我国《未成人保护法》规定,对未成年人实行特殊优先保护。先别说特殊优先,至少可以对老和少两头,从国家制度涉及层面,给予相同对待。

  针对困境儿童的问题,目前,多个省份已经出台相关的救助措施。佟丽华认为,一方面要发挥社会组织的作用,支持社会组织参与未成年人保护方面的工作,但另一方面,政府还是要起主导作用,承担兜底的责任。

  佟丽华认为,儿童福利机构或儿童保护救助机构介入的话,关键是能够解决一个临时监护的问题,因为政府本身就要承担临时监护的责任。但由社会组织来做的话,更多的是一种公益行为,可能面临的最主要问题就是由于监护状态不确定,导致监护责任难以确定,在法律上的权利义务确定起来相对复杂。所以在找不到父母的情况下,政府还是要担负起这种兜底的责任。

  儿童不仅属于各自家庭,也属于整个国家。让每一个孩子都能在阳光下健康成长,不仅关系到社会的公平公正,也关系到国家未来和民族希望。呵护脆弱的蓓蕾,为困境儿童撑起一片蓝天,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

编辑:朱琪

关键词:南京;公益组织;事实孤儿;寄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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