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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之声 > 新闻纵横

念斌控告8年前办案警察:刑讯逼供、徇私枉法、伪造证据

2014-12-27 08:37:00  来源:中国广播网  说两句  分享到:

  央广网福州12月27日消息(记者白宇)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昨天(26号),念斌来到福建省人民检察院,提交控告书,控告8年前办理念斌投毒案的平潭公安局民警翁其锋、游经飞。念斌要求,对被控告人在念斌案中涉嫌刑讯逼供、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等犯罪行为立案调查,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念斌的律师王兴告诉记者,检察机关已经受理 念斌的控告。

  而在此前一天,念斌向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国家赔偿申请,要求福州中院在媒体公开道歉,并赔偿念斌侵犯人身自由赔偿金、医疗费、精神损失费及其他物质损失等共计人民币1500余万元。

  昨天(12月26日),念斌和姐姐念建兰、律师王兴来到福建省人民检察院对当时的侦查和鉴定人员提起控告。

  王兴:26日上午11点一刻左右,我们到了福建省检察院,控申接待办公室,显然检察院对我们求还是有准备的,整个过程比较顺利,接收了我们的材料,查验了相关手续,出具了接收材料的清单,并在上面盖章。

  据福建省人民检察院接受材料清单记载,念斌提交的材料包括两份控告书、原案件相关笔录、《福州市公安局理化检验分析意见书》等。关于对平潭县枉法警察的控告书,王兴说:

  王兴:主要是平潭县公安局的两位警察,他们是直接的办案人员,据念斌讲,对他进行了长时间的刑讯逼供,逼他按照办案人员编出来的作案过程进行供述,因为是编出来的办案过程,导致和公安人员调查的情况不一致,他们又伪造隐匿证据,把和念斌的所谓的供述不一致的证言隐匿起来,并重新做出和供述一致的假的证言,一直到2013年的庭审过程中,才把原始的证据调取到法庭上来,才发现是和念斌的所谓的有罪供述是不一致的,是直接导致错案发生的一个原因。

  关于对福州市公安局及该局理化检验室鉴定人员的控告书,王兴说:

  王兴:这里面有多份的司法鉴定,但是后来在庭审中发现,这里面有鉴定的检材造假,把样本当做提取的检材进行鉴定,导致出现了非常明显错误的鉴定,所以我们也对鉴定人员提出了控告。

  王兴认为,向检察院提出控告,只是督促相关有权机关对案件善后调查、处理、追责的起点,念斌和律师还将展开后续维权措施。

  念斌在控告书上表示,被控告人翁其锋等人的行为违反了刑诉法和公安部的规定,已经构成刑讯逼供罪和徇私枉法罪,并隐匿和伪造证据。希望福建省检察院“依法履行法律职责,立案侦查起诉,让这些故意制造冤错案件构陷他人入罪的公务人员受到惩罚,以减少冤案的发生,提高司法公信力。”

  控告是指单位或个人向司法机关揭露罪行或犯罪嫌疑人,要求追究被控告人刑事责任。控告一般是由受侵害人或亲属提出。

  按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法院、检察院或公安机关对于控告材料,应当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立案;如果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不予立案,并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关于念斌维权的相关进展,中国之声将持续跟进。

编辑:任芳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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