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4月13日消息 据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中国之声《新闻有观点》报道,《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下文简称《意见》)日前发布,《意见》指出,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是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基础支撑和内在要求,并从基础制度建设、市场设施建设等方面提出工作要求和一揽子举措。《意见》发布后,引发广泛热议。何为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有什么意义?该如何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中国之声《新闻有观点》对话相关经济领域专家。

经济专家: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绝不是“计划经济”的回潮

 

针对此次《意见》的发布,国务院参事室特约研究员、国家统计局原总经济师姚景源在接受中国之声《新闻有观点》节目采访时表示,这是我国基本经济制度建设的需要,也是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重要支撑。他指出,经过40多年的改革发展,我国目前拥有了超大规模的国内市场和强大的内需潜力,这是当下我国在经济方面最大的比较优势。构建新发展格局、畅通国内大循环就需要我们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

姚景源强调,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并不是回归计划经济,而是进一步发展完善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过去计划经济时期,是用粮票、布票等专用凭证来购买东西,票证只能在一定区域内使用,不可能形成全国统一大市场,“这恰恰能够说明全国统一大市场是市场经济的重要标志。”

《意见》明确,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要立破并举。具体要“立”什么、“破”什么?在姚景源看来,“立”是要立制度,“破”是要打破地方封锁、垄断等一切束缚市场发展的过时规定。姚景源关注到有人提出疑问,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是否就意味着不强调县域经济?姚景源认为,两者并不冲突,反而是相辅相成。“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能够为县域经济提供一个良好的发展环境,拥有更多的主观能动性,所以这是好事。”

那么,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究竟与普通老百姓有什么关联?姚景源说,一方面,目前我国的主要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能够有效缓解这一问题,促进全国经济均衡协调发展;另一方面,它能使要素自由流动,激发市场活力,劳动者和消费者有更多选择权,同时,有利于营造价格反映供求、竞争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消费者不再被迫为垄断利润买单。

数字经济专家:引导数字经济企业打造技术优势,以强有力的竞争力建造企业“护城河”

 

在数字经济领域,也亟需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据浙江大学国际联合商学院数字经济与金融创新研究中心联席主任、研究员盘和林介绍,数字经济在与互联网、场景结合过程中,缔造了很多新产品、新业态、新模式,但也形成了很多并非以地域、技术划分的行业壁垒,所以要建设数字经济领域的全国统一大市场,合理引导数字经济企业通过技术壁垒打造自身优势,以规范化提倡有序竞争,以强有力的竞争力建造企业“护城河”。

在盘和林看来,目前我国数字经济市场不统一带来了以下问题:一是从技术市场看,许多企业在科研过程中缺乏关键技术设备,而这些设备大多在科研院校,因此会在一定程度上阻碍研发进程;二是部分知识产权没有市场化,进而导致技术专利浪费;三是从数据市场看,当前呈现出头部集中状态,大量数据价值被大型互联网企业所独占,数据要素不畅通,无法发挥数据应有的作用。

那么,我们当下应如何理解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所需要的“支付升级”?盘和林说,其一,要在支付领域形成统一大市场,让更多运营支付工具的企业参与进来,形成良性竞争,提升支付服务质量;其二,要建立公平竞争的有效机制,遵循统一的制度规则体系;其三,要在支付工具所处产品体系之间,形成互联互通,建立开放的支付工具互通机制,让用户可以在各个支付工具间无缝切换;其四,要让支付工具走向国际,从而支持跨境支付业务,推动数字贸易发展。

盘和林认为,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就是去除一切枷锁,让经济活跃起来。”对普通老百姓而言,意味着通过打破区域垄断,更好地进行跨区域生活和工作,束缚减少,创业创新的热情会被重新点燃。

经贸专家:“机遇与挑战并存”,要加快推进内外贸产品“同线同标同质”

 

受疫情影响,近两年我国对外贸易面临巨大挑战,如外需增长乏力,宏观经济陷入滞胀的风险加大等相关问题突出。但与此同时,中国贸促会研究院副院长赵萍强调,外贸所面临的机遇也是前所未有的。“国内经济进入持续稳步增长的态势,外贸整体供应链稳定,这为外贸企业提供了更大的腾挪空间,所以是机遇与挑战并存。”

赵萍表示,《意见》发布给外贸企业带来很多新的发展机遇。一方面,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能够提升外贸企业抗风险能力,通过出口转内销的方式化解风险;另一方面,有助于开发国内市场,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

不过,当前我国的贸易发展还存在着内外贸产品标准不同、程序不同,一体化调控体系不够完善等诸多障碍。赵萍认为,解决这些问题,首先在市场准入方面,要尽量消除标准差异。其次,要深化认证改革,加快推进内外贸产品“同线同标同质”。

此外,中国贸促会还联合司法部等五部门印发了《关于做好涉外仲裁人才培养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据赵萍介绍,涉外仲裁人才队伍的建设是国家的重大政策安排,目前我国涉外仲裁水平相较于发达国家来说,影响力较小。加强涉外仲裁人才的培养,能有效提升我国涉外仲裁能力,更好表达中国企业在全球经贸发展中的主要诉求和关键利益点,一旦发生经贸纠纷,可以在申请司法和仲裁过程中获得更加公平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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