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9月18日消息 据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中国之声《新闻有观点》报道,17日,新浪微博管理员发布“关于保护‘逝者账号’的公告”,引发网友对网络遗产的讨论。逝者在互联网上留下个人的数字遗产,证明自己曾经来过,某种程度上也构筑起人类文明在网络时代的记忆资料库。“数字遗产”的保护争议,也不仅限于某单一网络平台。

  新浪微博回应:规定暂行,以保护逝者隐私为重点

 

  微博客服相关负责人独家回应中国之声《新闻有观点》,称新浪微博在2017年起开始着手搭建逝者账号的保护机制,三年来机制不断优化,将逝者隐私的保护视为其重点,体现在禁止逝者家属查看逝者生前设置的私密内容等具体措施上。

  微博客服相关负责人说,微博会通过新闻报道、亲友反馈、人工识别等手段来判断账号用户的逝者身份,不会与长期不活跃的“僵尸号”混淆。逝者身份在及时审核确认后,站方就会立即开启保护。相关负责人也表示,关键词分析也会被应用到逝者身份侦测上,只是目前尚存技术难点。

  相关负责人介绍,逝者亲属在获取逝者微博账号信息后,可以进行登陆,但发布、转发、评论、点赞、关注等行为会受到限制,此外生日提醒等功能会因不合时宜而被撤销。“这方面很多细节是需要不断摸索,慢慢去再完善。”

  同时,新浪微博在公告中也称,此次规定是暂行的社区规定,“未来国家法律法规对网络账号和财产有相关法律法规出台后,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处理数字遗产,网络平台规定各有不同

  不同网络平台的定位与功能不同,在数字遗产的规定上也存在着差异。支付宝是一个深刻渗透现代生活的移动支付平台,其公关客服告诉记者,支付宝的账户是实名的,本身不能继承,支付宝会在客户身亡后代管其账户内的资金及其收益,直至继承人提取。

  微信作为一个全民性的即时通讯与社交平台,其账号的所有权则属于腾讯公司所有,唯有初始申请注册人能够获得该账号的使用权。因此,该账号不得继承。同属腾讯公司产品的QQ的情况与微信类似。抖音的规定是,“注册账号仅限本人使用”,不得以各种方式让他人使用账号。

  法律界人士:虚拟财产如何界定存在争议,等待未来具体法规解决

  数字遗产的保护、继承,在法律实践层面并非是一片空白。

  2018年,重庆璧山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淘宝网店继承权的纠纷案,按照璧山法院璧南庭庭长杨波在接受采访时的感触来说,这是一次“吃螃蟹”,是一个“非常少见的涉及到新型网络虚拟财产的案子”。

  杨波说,当时璧山法院依照《民法总则》第127条,“法律对数据、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以原则性保护为出发点来进行处理。明年元旦开始施行的《民法典》沿用了《民法总则》中的这一原则性规定。杨波提到,目前数字遗产、虚拟财产的界定仍存争议,法院已向上级立法部门反映,建议日后应出台单行的法律对此进行认定。

  民法专家、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朱巍在接受采访时也表达了同样的建议。现行《民法总则》或者明年生效的《民法典》都承认了虚拟财产的合法性,未来应会出台更为具体的规定来更好地诠释规则。

  朱巍认为,虚拟财产是综合性的财产,包括了财产和人身两个部分,前者可以继承,而后者涉及人际关系、人身隐私利益等,一般不能继承,以避免实名制架空后可能引发的道德和法律问题。朱巍建议,平台方面应思考如何将数字遗产中财产和人身的两部分分离,并让用户掌握主导的权利。

  监制:郭静

  记者:王娴

  编辑:曹博、王一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