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9月10日消息 据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中国之声《新闻有观点》报道,近日,“父母起诉22岁女儿拒养2岁弟弟胜诉”一事引发舆论关注。一对靠低保生活的夫妇生完二胎后因身体和经济状况不允许,想让22岁的刚靠奖学金和助学金大学毕业的女儿丽丽(化名)扶养2岁的弟弟,女儿表示强烈反对,于是父母将女儿告上法院,法院判决22岁的女儿扶养2岁弟弟。网友们坐不住了。

  然而,这则引发热议与共情的新闻极可能是假新闻。

  总台央广记者周益帆找到了这条新闻的原始来源,广州司法局与法宣办的一个名为《说法》的普法栏目,节目嘉宾点评了这个案件,但在节目中没有交代关于这个家庭的任何信息。

  记者联系节目组,节目组表示也没有看到相关判决,信息来源是通过某个媒体聚合平台上的新闻。随后记者在该媒体聚合平台上搜索相关关键词后发现,只有一条信息与本次事件有关,一个自媒体号在2019年12月16日发布了一条名为“女大学生拒绝养弟弟,却被父母告上法庭”的文章。该文章中也没有写女孩和父母的具体情况,也没有提及是哪个法院的判决。

  为了进一步核实查证,记者在“裁判文书网”上搜索得到大量相关案件判例,逐一阅读后,没有发现与节目所述事实相关的法律案件。

  中国婚姻家庭专家李明舜:就事论事,姐姐应当承担养责任

  虽然“父母起诉22岁女儿拒养2岁弟弟胜诉”一事没有证据证明是真实案例,但这个“案例”中法院的判决是否合法呢?法学教授、中国婚姻家庭研究专家李明舜在接受中国之声《新闻有观点》采访时表示,法院判决没有问题,姐姐应当承担扶养责任,可以根据能力大小适当履行其扶养义务。

 

  李明舜表示,根据我国婚姻法和即将生效的民法典规定,父母死亡或没有抚养能力,兄、姐有负担能力,弟、妹未满18周岁,当这三个条件同时满足,兄弟姐妹是有不可拒绝的扶养义务的。该案例中姐姐大学毕业,具备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弟弟才2岁,父母无抚养能力,法律上兄弟姐妹属于近亲属关系,有对应的权利和义务,所以法院判决没有问题,一方面是执行法律规定,一方面是告诉社会近亲属的权利和义务也是要履行的。

  一部分网友认为姐姐属于“扶养”,要比“抚养”的责任轻一些,李明舜表示,姐姐确实可以通过每月经济帮助的方式进行扶养,不用像父母一样带孩子,但“抚养”和“扶养”在法律概念上没有太大区别。中国的抚养有三种,一种是父母对子女抚育的抚养,一种是夫妻、兄弟姐妹间的扶助养育,一种是子女对父母的赡养,这三种更多是体现中国文化中的伦理关系,在法律上没有本质区别。

  这个案例为何能引发如此巨大的争论?李明舜阐述了自己的看法,首先父母有责任,每一个人的生育行为,既要符合法律的要求,又必须要本着对所生育的子女负责任的态度来行使自己生育方面的权利。其次,刚大学毕业的姐姐扶养弟弟让人同情,当下年轻人生活压力和竞争压力大,所以引发了社会的关注,多数舆论支持姐姐拒绝扶养的选择,这也是社会人心向善的一种思考。

  李明舜表示“法院判决姐姐扶养弟弟”其实传达了更重要的一个观念,不管是不是父母的责任,首要考虑的是保护儿童的最大利益,儿童的所有责任人都必须尽最大的努力以保障他的最大利益,这也是我们整个社会应该树立起来的正确观念。

  中央民族大学社会学教授郭伟和:家庭更应该强调情感共同体属性

  抛开真假,这个案例缘何能引发众多网友的共情和广泛关注?中央民族大学社会学教授郭伟和在接受中国之声《新闻有观点》时指出,背后是整个社会年轻人面临的生存压力和中国传统社会家庭伦理价值观的变化。

 

  郭伟和表示,虽然法律判决父母胜诉毫无问题,但从社会学角度却值得权衡,姐姐想拒绝扶养责任,本质是我们的家庭生活观念从过去的集体主义走向个体主义,随着女性性别意识的觉醒和社会舆论的变化,个人的幸福观念超过了以往家庭集体利益最大化的观念,家庭决策更加民主化,家庭功能正在由实用功能变成一个单纯的情感共同体。

  年龄差距非常大的兄弟姐妹在当下并不鲜见,郭伟和认为,此案例恰恰证明了年龄差距大的姐弟、兄妹关系不利于陪伴成长。“这种现象属于生育政策变迁跟年龄结构不匹配产生的错位,过去父母有决策主导权,名义上生个弟弟妹妹陪伴,大孩子可能并不需要。当今时代父母生孩子更为慎重,需要考虑养育成本、民主决策、社会政策等多方面的因素,这也反映了代际差异导致的家庭决策模式变化,从专制到民主。”

  面对家庭中的生育和养老问题,郭伟和建议,从个人、家庭决策、社会政策三个层面重新考量。在个人层面,不同于以往低成本、低期待的生育,现今生养成本过高。社科院曾做过一个调查,城市孩子从出生到大学的社会养育成本需500万左右,且对孩子的期待也在提高,这让很多人觉得生了养不起。在家庭决策层面,出生一个孩子马上影响到整个家庭的收入、支出,生育需要所有家庭成员的民主决策。在社会政策方面,家庭功能发生了变化。中国人的家庭概念中认为家庭很重要,所以赋予了家庭很多不必要的功能,家庭功能由实用功能正在变成是一个单纯的情感共同体,政府应通过社会养老、社会保障、儿童福利等政策弱化家庭生产、养育功能,注重家庭情感交流功能。

  如何才能构建更美好的家庭关系?郭伟和提出了三点建议,第一要促进家庭生活民主化,避免家庭内部的家长专制决策。第二社会要承担一些家庭生产、养育等实用功能的责任,比如建立健全养老保障制度、儿童福利的普惠化。第三,要给年轻人树立正确的家庭观念,不能过于强调个人幸福而忽略了家庭情感连接。

  监制:杨超

  记者:杨昶

  编辑:曹博 程安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