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5月15日消息(记者孙莹)据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5月14日,山东禹城“虐妻致死案”新进展引发广泛关注。经禹城法院再审,被害人方洋洋的公公张吉林、婆婆刘兰英被以故意伤害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和六年,方洋洋的丈夫张丙被以虐待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缓刑三年。

被害人方洋洋死亡时年仅22岁,她被公婆、丈夫虐待的原因是没有生育,去年1月此案一审判决时,三人被以虐待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两至三年。后来方洋洋的母亲杨兰因民事赔偿提出上诉。今年4月,德州中院决定对此案进行再审,并将刑事部分指令禹城法院再审,附带民事部分发回禹城法院重审,且将两部分并案审理。此次再审后,方洋洋的公婆被以故意伤害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和六年,法院查明了哪些事实?罪名如何认定的?

图片来源:CFP

禹城市人民法院经再审查明,2017年1月24日,被害人方洋洋与张丙登记结婚后,二人与张丙的父母张吉林、刘兰英共同生活。三被告人因方洋洋没有生育等原因对其心生不满。自2018年8月至2019年1月,三被告人采取殴打身体、冻饿罚站等方式,致方洋洋重度营养不良,身体虚弱,全身多处冻伤。

被方洋洋称为“杜伯伯”的杜师傅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曾透露,方洋洋生前曾两次偷着用丈夫的手机给他打电话,请他带话给自己的叔叔,买部手机给她送过来。“应该是她死前半个多月,最后那次应该是半夜12点、1点来钟,我没接到,不如接了,也可能是求救电话。”杜师傅说,听到方洋洋死亡的消息后有些内疚,不知道那个未接电话是不是求救电话。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9年1月31日,张吉林、刘兰英用木棍殴打方洋洋多次。当晚,两人发现方洋洋呼叫无应答后,张丙拨打了120急救电话,医生到达后确认方洋洋已死亡。经鉴定,方洋洋符合在重度营养不良基础上,因遭受钝物暴力打击致创伤性失血性休克死亡。外伤是死亡的主要原因,重度营养不良、寒冷冻伤为辅助死因。

法院认为,案发前一周内,张吉林、刘兰英多次殴打方洋洋并致其死亡,构成故意伤害罪。张丙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构成虐待罪。当庭宣判,撤销原判决,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张吉林有期徒刑十一年、刘兰英有期徒刑六年,以虐待罪判处张丙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缓刑三年。

一段时期以来,时有发生的家庭暴力犯罪案件,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此类案件,不仅侵害了被害人的人格权,破坏了和睦的家庭关系,更影响了社会安定祥和。人民群众在表达对被害人同情的同时,也呼吁司法机关依法严惩家暴施暴者。

最高人民检察院近日发布了一批家庭暴力犯罪典型案例,最高检第一检察厅厅长苗生明在接受记者专访时表示,检察机关要准确适用法律、把握政策,依法惩治家庭暴力犯罪案件。

去年2月24日凌晨3时左右,山东省平原县的李某某再次被酗酒后的丈夫张某某殴打,她将儿子放在父亲家后,投河自杀身亡。去年8月,法院以虐待罪判处张某某有期徒刑六年。另一起案件中,河南淮滨县的胡某某经常因“尿裤子”“不听话”等为由,虐待6岁的小女儿,2019年4月2日,孩子为躲避母亲拖鞋的抽打,从二楼楼梯口摔下,抢救无效死亡,胡某某被以虐待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苗生明分析:“张某某虐待案中,因张某某的虐待行为,致使被害人不堪忍受而自杀;胡某某虐待案中,被害人的死亡结果不是虐待行为本身所导致,而是介入被害人的合理反应行为,死亡结果仍应归责于被告人。两个案件也昭示了严重的家庭暴力犯罪,将受到司法机关从严惩处,警示施暴者要维护文明、和谐家庭关系。”

苗生明强调,检察办案事实认定、证据采信、法律适用要准确,不能因为“家事”引发,采取“和稀泥”办案,要查清事实、理清原委。“对实施家庭暴力手段残忍或者造成严重后果,对因酗酒、赌博等恶习而长期或者多次实施家庭暴力,施暴者构成犯罪的,要体现从严打击、依法严惩。对长期遭受家庭暴力的被害人,无法忍受家暴而反抗,对施暴者实施伤害、杀害行为的,要依法体现从宽处罚精神。”

苗生明还表示,源头治理至关重要。“这些案件暴露出一个共性问题,虐待作案时间较长,有的甚至是公开暴力,因矛盾、问题迟迟没有解决,导致恶性案件发生。通过人民调解、治安介入、单位介入等,加强矛盾排查、发现、调处工作,及时提供情感疏导和法律援助,注重从源头预防和减少家庭暴力尤为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