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2月26日消息(记者孔颖)据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伴随着移动互联网的快速发展,新型网络诈骗手法层出不穷,让人防不胜防。今年1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人民检察院办理网络犯罪案件规定》(以下称《规定》),引发社会广泛关注。那么,网络犯罪案件的审查有哪些特点?如何做到魔高一尺,道高一丈?最高检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孙谦就网络犯罪办案规定作出回应。
  受害人:前前后后3次,开始说6000,后来又说是20000,再后来是26000,后来我前前后后转了60000左右。
  坐在摄像头前,打开美颜,似乎谁都能当网络主播,屏幕里那个“完美的人”,现实中可能是“天使”,也可能是我们身边的普通人,当然还有可能是“骗子”。
  犯罪嫌疑人:我是以主播的名义,然后和他们那些男生谈恋爱,以这种名义拉客户(花钱刷礼物)。
  在这一案例中,犯罪嫌疑人杨某瑞与他人合伙成立公司,在网络直播平台开设直播间,招募女主播和业务员,使用话术引诱被害人在直播间观看女主播。期间,业务员虚构女主播感情故事、个人遭遇等与被害人互动交流,博取同情信任。之后,编造“完成平台业绩任务才能领取提成”“想与平台解约需要解约金”等理由进行诈骗。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加速发展以及短视频、线上直播等新型产业的出现,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的新型违法犯罪活动日益增多。据了解,近年来,检察机关办理网络犯罪案件以年均近40%的速度攀升,2020年达到了54%。特别是战“疫”期间,检察机关办理的诈骗犯罪案件中,有三分之一是利用网络实施。
  今年1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人民检察院办理网络犯罪案件规定》,孙谦介绍发布网络犯罪办案规定,正是应基层检察官的办案需求。“没有网络安全就没有国家安全。《规定》的发布既是加强对各级检察机关办案指导的需要,也是通过以案释法揭示网络犯罪的行为模式和危害本质,发挥对社会公众的提醒警示作用,也告诉那些违法犯罪分子,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不能心存侥幸,要坚决遏制住网络犯罪高发的势头。 ”
  《规定》特别提出要建立检察技术人员、其他有专门知识的人参与网络犯罪案件办理制度,而且在不同诉讼环节作了细化规定,较传统办案模式,应该说是一个突破、创新。
  孙谦表示,当前,网络犯罪的专业化程度越来越高,案件涉及的一些内容已经超越了办案人员的知识结构和能力范围。“当前网络犯罪的专业化程度确实非常高,怎么样做到魔高一尺,道高一丈,办案部门自身提升能力是一个重要的方面,要加强专业技术支持,把技术深入融入我们的办案组,提升我们办案的专业化。”
  《规定》对网络犯罪案件的审查作了系统、全面的规范。那么,与传统犯罪相比,网络犯罪案件的审查有哪些特点?
  孙谦表示:“那么随着我们对电子数据的认识与掌握逐步深入,事实上通过网络实施的犯罪,更容易在网络空间留下行为痕迹。从一定程度上讲,网络犯罪的可侦查性、审查的证据,甚至比传统犯罪的证据更多。如通话记录的信息,可以反映行为人的社会关系,微信聊天信息,可以反映犯罪嫌疑人的职业、家庭、身份等等。关键我们是要重视发挥电子数据在案件证明中的作用。”
  电子数据作为信息时代的“证据之王”,在网络犯罪案件办理中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规定》设置专章对此进行规定。孙谦认为,检察机关在办案中应注重审查电子数据的客观性、合法性、关联性。“由于电子数据具有易变性,我们在审查电子数据时,既要关注其自身是否客观真实,也要关注在收集提取之后,如果存在被增加、删改,那么电子数据的客观性也就丧失了。这几年以来,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要求检察机关进一步加大整治网络犯罪的呼声还是很高的。近年来我们和有关机构一起陆续出台了一系列的办理网络犯罪的司法解释,但在具体的收集审查运用电子证据方面确实还缺少细化的规范指引。所以发布这个《规定》是适应基层检察官的办案需要。”
  当前,打击网络违法犯罪的形势依然严峻。下一步最高检将继续按照部署要求,坚决依法治理网络犯罪和网络违法,为人民群众营造清朗的网络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