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12月31日消息(记者孙莹)据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2021年1月1日,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即将施行。最高人民法院昨天(30日)发布了与民法典配套的第一批共7件新的司法解释,涉及适用民法典时间效力、担保制度、物权、婚姻家庭、继承、建筑工程合同、劳动争议等方面。

  据了解,这次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修改制定了原有六个司法解释,条文数量最多。而且因为与每个家庭每个人都有关,所以备受关注。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家庭和谐稳定是国家发展、社会进步、民族繁荣的基石。到底有哪些规定回应了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呢?

  此次发布的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注重引导树立良好的家教、家风,弘扬家庭美德,促进家庭文明建设。最高法副院长贺小荣举例说:“比如在反家庭暴力法明确规定家庭暴力的基础上,将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认定为虐待,体现了对家庭暴力坚决说‘不’的鲜明价值导向。”

  注重保护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和残疾人的合法权益。贺小荣介绍:“比如进一步细化了在法定情形下变更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并由新的监护人代理其提起离婚诉讼的规定,依法保护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合法权益。”

  在离婚诉讼中,未成年子女抚养权和财产分割是最主要的争议焦点,对已满两周岁的未成年子女,父母均要求直接抚养,一方有四种情形之一的,可优先考虑,包括已做绝育手术或者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还包括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另外,也要尊重孩子的意愿。贺小荣表示:“在未成年子女抚养权纠纷中,贯彻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原则,尊重8周岁以上子女的真实意愿,将表达真实意愿的年龄由10周岁下调至8岁。”

  近年来,孩子是否为亲生影响离婚诉讼判决结果的案件时有发生,司法解释也进行了回应。最高法常务副院长贺荣介绍:“为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家庭文明建设,树立优良家风,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依照民法典的规定对亲子关系确认和否认之诉作了相应完善。”

  依据司法解释,父或者母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否认或者确认亲子关系,并已提供必要证据予以证明,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否认或者确认亲子关系一方的主张成立。

  继承制度是关于自然人死亡后财富传承的基本制度。随着人民群众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个人和家庭拥有的财产日益增多,因继承引发的纠纷也越来越多。此次修改制定继承编司法解释有哪些亮点?

  贺小荣介绍,此次修改继承编司法解释注重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贺小荣表示:“明确遗产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情况下,如果有继承人以外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或者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应当分给适当遗产,引导全社会形成尊老爱幼、互帮互助的良好风尚。”

  司法解释切实尊重遗嘱人的真实意愿。贺小荣举例说:“比如,实践中经常有通过公证方式设立遗嘱后,遗嘱人因为重病或者其他原因无法再次设立公证遗嘱的情况,为保障遗嘱人处分自己财产的真实意愿,此次民法典继承编删除了继承法关于公证遗嘱效力优先的规定。我们在修改清理中也将‘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公证遗嘱为准’的条文予以废止。”

  为确保遗产顺利分割,此次民法典继承编新增加了遗产管理人制度。贺小荣分析:“为使该制度能够有效地对接实践,在司法解释相关条文中增加规定了继承人放弃继承可以书面形式向遗产管理人表示,以保障遗产管理人制度的顺利运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