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11月30日消息(记者王逸群)据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从12月1日起,一大批“新规”将开始实施,涉及到购物、出行等方面。
  比如,12月1日起,《规范促销行为暂行规定》开始施行,对商家的促销套路作出规范;从12月开始,高铁和民航的部分线路、航线,将实施票价、运价市场化调节;此外,12月底前,各地市将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的实施方案,用信用代替证明,“奇葩证明”的烦恼将成为历史。
  那么,12月新规如何改变你我生活,怎样为2020年最后一个月画上圆满句号?
  “双11”促销节刚走,“双12”促销节又将来临,12月新规,先说规范促销。
  很多消费者都遇到所谓的促销,实际上是先提价再打折,用比价软件一查,结果露出了马脚。针对这种情况,12月1日起施行的《规范促销行为暂行规定》(以下简称为“暂行规定”)明确,经营者开展限时减价、折价等价格促销活动的,应当显著标明期限。经营者折价、减价,应当标明或者通过其他方便消费者认知的方式表明折价、减价的基准。
  中消协律师团律师李斌指出,以往促销节来临之前,监管部门就多次要求禁止先涨价后打折,此次暂行规定又进一步明确了商家的职责。
  李斌说:“立法的供给更加充分、更加明确了,也有处罚的依据,对于相关的电商进行促销的价格行为应该会有规范作用。”
  中消协近日发布的“双11”消费维权舆情分析报告指出,销售规则变文字游戏,各类满减“算法”堪比数学考题的“套路”是消费者反映最为强烈的。对此,暂行规定要求,通过积分、礼券等折抵价款的,应当以显著方式标明或者通过店堂告示等方式公开折价计算的具体办法。
  李斌分析:“相关商家进行促销的时候,怎样把规则制定得更加明确清晰,让消费者能够计算清楚,能够真正体会到价格的优惠,这次进行了相关规定,应该会有促进的作用。”
  此外,针对“刷单”“刷好评”等长期存在的问题,暂行规定也明确,经营者不得利用虚假商业信息、虚构交易或者评价等方式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或者相关公众。
  李斌说:“电子商务法已经快生效两年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时间更长。这种情况下,通过监管机构的部门规章再次告知不得刷单,不得炒信,不得数据造假、流量造假,就是告诉经营者,应该诚实守信,不能有价格欺诈,不能有奖销售的这种违法行为,不能去做虚假宣传,必须实事求是,会有一个政策的作用。”
  12月的另一个“新规”,和方便办事有关。今年12月31日前,各省区市人民政府和国务院各部门要出台本地区、本部门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的实施方案。简单来说,就是用信用代替证明的新型办事方式。去行政机关办事,只要以书面承诺符合相关要求并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行政机关就不再索要有关证明直接办理。
  司法部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局长赵振华说:“要求在全国范围内所有行政机关和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机构,在办理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给付等事项时,都要实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特别是户籍管理、市场准入、资格考试、社会保险救助等跟群众生产生活关系密切、使用频率比较高的领域,要抓紧落实。”
  我国首部《出口管制法》自12月1日起正式生效,其中明确国家实行统一的出口管制制度,通过制定管制清单、名录或者目录、实施出口许可等方式进行管理。商务部新闻发言人高峰说:“《出口管制法》对出口管制范围、管制制度、管制措施以及加强国际合作都作出了明确规定。我们将根据法律规定,进一步完善并适时发布管制清单。”
  简单梳理12月还有哪些“新规”开始施行。
  12月1日起施行的《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落实了科技奖励由“推荐制”调整为“提名制”的改革要求,实行由专家、学者、组织机构、相关部门等提名的制度。
  2020年12月23日起,京沪高铁运行时速300-350公里的高铁动车组列车将根据客流情况,区分季节、时段、席别、区段等,建立灵活定价机制,实行优质优价,有升有降。
  12月1日起施行的《经营者集中审查暂行规定》明确,经营者集中达到国务院规定的申报标准的,应当事先向市场监管总局申报,未申报的不得集中。这个反垄断新规,让消费者选择更多,让市场竞争更有序。
  《药品记录与数据管理要求(试行)》12月1日起正式实施,更好地保证药品全生命周期全过程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和可追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