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11月12日消息(记者李欣)据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教育部近日印发《研究生导师指导行为准则》(以下简称《准则》),针对当前研究生教育中出现的导师与学生矛盾、师德师风等问题作出了规范,并且对研究生导师提出八项准则,说是准则,其实也是“八条红线”,对导师行为作出规范和要求。

  那么,具体是哪“八条红线”?对于研究生教育的发展将有什么样的意义?如何落实和监管到位?

  研究生导师是研究生培养的第一责任人,据介绍,目前,全国共有研究生导师46万人,其中博士生导师11.5万人。随着导师规模不断扩大,研究生教育总体素质有保障,但也有个别导师指导精力投入不足、指导方式方法不科学、质量把关不严,甚至出现师德师风失范问题,造成了很坏影响。

  《准则》针对当前导师学生关系、师德师风等方面出现的典型问题,明确了导师指导行为“十不得”,为导师指导行为划定底线。比如,导师不得组织或参与任何有可能损害考试招生公平公正的活动。不得对研究生的学业进程及面临的学业问题疏于监督和指导。不得有违反学术规范、损害研究生学术科研权益等行为。不得将不符合学术规范和质量要求的学位论文提交评审和答辩。不得以研究生名义虚报、冒领、挪用、侵占科研经费或其他费用。不得侮辱研究生人格。不得与研究生发生不正当关系。

  教育部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司司长洪大用介绍,《准则》的出台就是为了规范导师指导行为,提升导师队伍水平。洪大用表示:“导师队伍建设是研究生教育的基础性工程,决定着整个研究生教育的质量和水平。支持导师严格学业管理,给负责任的导师撑腰。出台配套文件,规范导师指导行为,建立师德失范责任认定和追究机制。”

  近年来,导师与学生的“导学矛盾”时有发生。有的学生研究生期间必须要给导师干私活,不然就无法通过论文答辩,有的学生甚至因为不堪重压选择轻生。针对少数导师滥用职权、侵害学生利益的行为,《准则》明确要求,不得要求研究生从事与学业、科研、社会服务无关的事务。不得违规随意拖延研究生毕业时间。洪大用介绍,下一步,要加快建设一流导师队伍,保证高层次人才培养质量,必须进一步完善制度体系,强化导师岗位管理。洪大用说:“加强导师培训,建立国家典型示范、省级重点保障,培养单位全覆盖的三级导师培训体系。”

  为提升我国研究生教育的水平,直面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出现的新问题,今年9月,教育部会同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共同出台了《关于加快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此次出台的《准则》也是细化了《意见》的要求,要想推进研究生教育高质量发展,就必须依靠过硬的导师队伍。

  根据要求,教育部将把导师履行准则的情况纳入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和“双一流”监测指标体系中,对导师违反《准则》造成不良影响的,将严格限制招生计划、限制申请新增学位授权,情节严重的将按程序取消相关学科的学位授权。洪大用介绍:“强化导师岗位管理,明晰职责边界,将政治表现、师德师风、学术水平、指导精力投入、育人实效等纳入导师评价考核体系。”

  对违反准则的导师,教育部明确,培养单位要依据《教育部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视具体情况采取约谈、限招、停招、取消导师资格直至清除出教师队伍等处理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