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10月25日消息(记者孙鲁晋)据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近期不少投资者反映,自己购买的理财产品尚在合约期内,却接到银行的通知被提前终止合约。数据显示,从2018年初到2020年10月20日,共有1618款银行理财产品提前终止,其中仅今年就有785款产品提前终止合约,涉及多家商业银行。那么,银行为何要提前终止理财产品呢?

  按照2018年发布的资管新规的要求,所有理财产品都需要转换成净值型理财产品。业内人士表示,银行提前终止部分理财产品的重要原因也是为了满足相关要求。今年以来,银行开始加快清退非净值型理财产品,截至2020年6月末,净值型银行理财产品存续规模约为13.24万亿元,同比增长67%,占全部理财产品存续余额的53.82%。普益标准研究员于康介绍,资金成本也是银行考虑提前终止部分理财产品的一个方面。“存续老产品定价较高,该部分产品大多仍存在刚性兑付现象,而当前市场利率维持较低水平,新增投资品收益下行,容易出现成本与收益倒挂的现象。出于资金成本控制考虑,部分银行适时采取了终止高收益产品的运作方案。”

  对于银行单方面提前终止理财产品是否合法合规,中国社科院金融所财富管理研究中心主任王增武介绍,这需要看理财产品说明书里是否对产品提前终止有相关约定,目前看来,过去发行的理财产品绝大多数都有这一条款。他说:“如果产品设计的结构中有赎回的条款,那么这是合规的,是合理合法的。如果没有这样一个条款,但他与客户有这样一个协商,如果客户同意,这也是合规的。过往也有很多这样的赎回,有的是自动赎回,比如产品收益超过什么一个层次也可以赎回。”

  目前已有包括6家大型商业银行在内的11家银行启动存量理财产品的迁移工作。那么,为什么要进行理财产品的迁移?这对个人投资理财会有什么影响吗?

  根据2018年12月银保监会发布的《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管理办法》,商业银行可以按照自愿原则通过设立理财子公司开展资管业务。将理财业务整合到理财子公司后银行自身就不再开展理财业务,但可以负责存量理财产品的整改工作。招联金融首席研究员董希淼介绍,多家银行加快筹建理财子公司,母行将符合要求的存量产品迁移至理财子公司,既有助于理财子公司做大规模,也有助于减少整改压力,减轻资本压力。“主要是为了满足资管新规的相关要求,理财子公司是专业从事资管业务的子公司,其对理财业务进行更加专业的运营,同时也与母行之间进行一定的风险隔离。这样一来,理财业务发展会更加专业、健康。”

  目前包括6家大型商业银行在内的11家商业银行,已经启动存量理财产品的迁移工作,将符合资管新规要求的存量的理财产品,逐步迁移到旗下的理财子公司。当然,不同的银行之间迁移的工作进度有快有慢。董希淼介绍,理财子公司与资管部门人员统一的银行“迁移”速度相对更快:“工作进度相对比较快的银行已经迁移了200多只存量的理财产品,当然,有一些银行的进度稍微慢一些,主要受到认识以及人员等因素的影响。从更加长的一段时间看,已经成立理财子公司的这些银行,存量的理财产品将逐步迁移到理财子公司。”

  根据监管部门要求,相关银行对理财产品向理财子公司迁移工作进行了全面的部署和安排。在理财产品迁移到理财子公司之后,会出现产品销售文件的变更以及理财产品经理的变更等问题。董希淼表示,“迁移”不会给投资人理财带来实质性影响。他说:“迁移完成之后,原来的银行会变成这些理财产品的代销机构。产品的说明书、风险提示书等相关文件也会进行相应的变更。理财信息登记系统中,理财产品的发行日期就变成迁移日这一天。但事实上理财产品的实际期限以及相应的投资情况不会有实质性的影响。对投资人来说,不需要过多关注,相信相关的银行一定会在这个过程中做好投资者权益的保护,这一点大家不需要担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