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10月24日消息(记者孙莹)据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日常生活中,我们经常会收到一些商业短信,短信结尾有可以退订的提示,比如输入字母或者数字。您认为发送退订短信的资费该谁出?

  很多人并没有仔细想过这个问题,或者在意过这件事。近日,一位姓王的女士为这1毛钱的资费该由谁出打了一场官司,北京互联网法院认定,这1毛钱该由平台负担,判决已生效。1毛钱虽少,但这事儿跟每位消费者都有关,这理儿也应该让更多的人明白。

  王女士注册使用“每日优鲜APP”后,在2019年11月1日、11日、15日收到含有每日优鲜推广内容的商业短信,她按照短信指引三次回复“N”进行退订,其中一次花费1毛钱短信资费。王女士为这1毛钱打起了官司。北京互联网法院法官助理李昕豫介绍:“王女士认为,‘每日优鲜APP’以格式合同的方式约定推送商业广告,侵害其合法权益,起诉要求确认每日优鲜公司《用户协议》《隐私政策》中相关内容无效,并增加用户拒绝其发送商业广告的选项,提供有效的商业广告信息拒绝途径,赔偿因退订商业推广短信而产生的0.1元短信资费。”

  每日优鲜公司强调,双方合同的争议条款不存在无效情形,发送商业推广短信不应承担责任。李昕豫介绍:“每日优鲜公司表示,他们已经根据《用户协议》及《隐私政策》的相关规定,及时将王女士的手机号码屏蔽。王女士因自己未成功发送短信原因而导致再次收到‘每日优鲜APP’推送信息,每日优鲜公司不存在任何过错。”

  近日,北京互联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双方的格式合同有效吗?北京互联网法院法官李文超分析:“经审理法院认为王女士与每日优鲜公司签订的格式合同,也就是涉案的《用户协议》5.2条及《隐私政策》第2条约定有效。因为相关内容对每日优鲜公司发送‘订单信息、配送服务信息等与交易配送密切相关的信息’的内容进行了明确告知和提示,也提供了‘不希望继续接收’、‘退阅或设置拒绝’的方式。条款内容本身也未免除每日优鲜公司责任、加重每日优鲜公司用户责任、排除每日优鲜公司用户主要权利,并均以加粗或加下划线方式进行了合理提示,履行了提示义务,也不属于合同法规定的应属无效的情形。”

  法院认为,每日优鲜公司提供的商业广告拒绝途径有效,每日优鲜公司向王女士推送商业短信不违反双方合同约定,但王女士因退订商业推广短信而产生的1毛钱短信资费应由每日优鲜公司负担,这又是为什么呢?

  李文超表示:“因为《用户协议》《隐私政策》均未对退订商业推广短信所产生费用负担进行约定,属于合同内容没有约定,可以适用合同法‘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由履行义务一方负担’。从《隐私政策》第2条中约定可以看出,为用户提供可选择的停止推送推广消息的服务是每日优鲜公司的一项合同义务,每日优鲜公司是履行义务的一方。王女士按照短信退订指引发送退订短信,属于行使拒绝接收权利的行为,并非义务履行行为。故王女士因此产生的0.1元短信资费应由每日优鲜公司负担。”

  此外,法院判令25元案件受理费由被告每日优鲜公司负担。判决后,双方当事人均未上诉,被告在上诉期内即主动履行了判决义务,目前一审判决已生效。李文超概括此案裁判要点说:“‘一对众’平台经济有其显著特点,格式条款效力审查应审慎。平台服务授权方式应兼顾用户体验和交易便捷。无约定情况下,互联网平台与用户间‘退订商业短信’费用应由提供退订服务的平台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