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9月26日消息(记者刘乐)据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2017年3月1日,我国文化领域的第一部基本法——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正式实施。三年多时间里,这部法律的实施情况如何,实施过程中存在哪些问题,全国人大常委会近日启动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执法检查。

  日前,执法检查组深入到安徽多地,就法律的实施和基层公共文化服务设施的使用运营等情况进行执法检查。记者采访发现,多地在贯彻实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方面取得很多成效,但也存在对法律认知上有误区、公共文化服务针对性不强等问题。

  执法检查组先后深入安徽合肥、六安和安庆等地,到城市图书馆、纪念馆、博物馆、阅读空间、乡镇文化站和社区综合文化活动中心,查看公共文化服务设施,询问设施的使用和运营情况。

  在六安市图书馆,一位市民正通过自助借阅书系统还书。

  记者:还书方便吗?

  市民:还书方便,直接点击“还书”,把书放上去就可以了,就显示“成功”,点击“确认”就可以了。

  记者:借这些书是免费的吗?

  市民:免费的。

  记者:您经常来吗?

  市民:经常,因为孩子上小学了,所以看的书多了。在节假日期间,我们会到这里来看书,也会带孩子过来看。

  记者:过来方便吗?

  市民:过来相对挺方便。

  六安市图书馆采用社会化运营,管办分离,探索走出了一条政府监管、读者点单、企业运作的公共图书馆运营管理新路子。图书馆运营馆长李永红介绍,这种公共图书馆的管理运营模式在全国是第一家。“从内装设计、功能布局,到建设施工、运营、文献的采购,都是采用整体外包的形式。我们叫做‘EPCO’模式,这在全国也是第一家。整个图书馆的建设财政投入是1.8亿元,每年还有运营经费投入,还有文献采购经费的投入,这两方面是政府要持续不断投入的。”

  据了解,这种图书馆的管理运营模式还将在安徽各地进一步推广。

  解决了公共文化服务设施“有没有”的问题后,这些设施是否能发挥出应有的作用,记者就此采访执法检查组成员、全国人大代表方燕律师。方燕表示:“不仅仅是投钱,我觉得要更多关注的是场馆建成以后如何能够有效运营,能够让场馆得到充分利用,让更多的老百姓享受到这些场馆,给我们老百姓的文化需求带来满足。我觉得软件的投入要超过硬件的投入,更多的是现有场馆如何利用好、开发好、完善好,让老百姓得实惠,这可能需要各地政府深入研究一些细则。”

  执法检查组召开的座谈会上,安徽省文化和旅游厅厅长袁华在谈及问题和建议时,提到了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实施过程中,部分地区在思想认识上还有待提升。袁华说:“认识上还存在一些误区,有的认为现在乡村大多是老年人、妇女、留守儿童,文化需求不多、不高,对文化服务润物细无声的特性缺乏认识。建议将乡村文化中心(乡村文化大礼堂)建设纳入国家文化惠民工程。”

  方燕在接受采访时也提到公共文化服务的针对性问题。方燕认为:“因为我们的法律里面反复强调更多的是要满足人民群众(的需求),那么人民群众里面又要特别根据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和流动人口等特点和需求,来提供相应的公共文化服务。我很关注的是服务的针对性问题,如何能够更好地按照这部法律的规定,将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和流动人口,包括一些留守人口、农民工,他们对公共文化服务的一些需求的点结合,如何能够深入研究、广泛调研,让这些群体能够发出声音,了解他们的需求。”

  方燕建议,政府应牵头整合不同部门来共同推动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的有效落地。“大家都有任务,比如,公共文化场馆里面,妇联要给装什么内容,共青团要给装什么内容,民政部门要给装什么内容,要安排志愿者、输入一些服务,然后政府有个部门来牵头,落实这些服务。如果想满足不同群体的不同需求,就不是一个部门能来做的,需要资源整合,要跨部门、跨行业、跨区域的共建共享。特别是在基层的综合文化服务中心,能满足这样一些功能,这样这个法律才能落地,让老百姓发自内心地感受到,你确实给我带来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