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哈尔滨7月6日消息(记者任梦岩 迟嵩)据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近日,哈尔滨市道外区棚改安置小区东直家园的部分回迁户反映,他们2014年拆迁,2018年回迁,回迁房的使用面积和当初协议上注明的面积差别不大,但建筑面积却“膨胀”了许多,导致公摊系数变大,公摊系数高达1.9。多出来的建筑面积,还要求回迁户补齐差价才能办理入户手续,有的居民拿不出这多出来的几万块钱。

  当地的回迁户王女士告诉记者,东直家园小区是2018年进户的,按照协议,她的房子建筑面积60平方米,公摊系数1.45,理论上会有41.3平方米左右的使用面积。房子实际的使用面积没变,但建筑面积成了70多平方米,多出来的面积还得补缴房款。王女士说:“我记得是2014年签的协议动迁,2018年选的房子回迁,当时建筑面积是60平方米,但是现在我一进户选完是70多平方米建筑面积,使用面积没变大,你让我多交那10多平方米的钱,交这房款不合理。”

 当初拆迁时提供的协议,承诺公摊系数为1.45(央广网发 受访者供图)

  马先生的回迁房公摊系数更高,达到了1.9,他的房子建筑面积134.26平方米,使用面积只有70.58平方米,公摊面积接近一半,他要多缴纳3万元的房款。马先生说:“我需要补比原先协议超出大概3万多,关键是给我的面积少,我的建筑面积是110(平方米)的,给我的面积是134.26(平方米),使用面积是70.58(平方米),一点九几的系数,快到一半了!我们花钱可以,面积在哪呢?你用这个旧房子的建筑面积,也就是我们产权证的面积除以1.45,得出来的结果说是算我们的使用面积。他说(1.45)建不起来,我说多大能建起来?为什么不事先告诉我?”

拆迁时的细则(央广网发 受访者供图)

  马先生说,当年的动迁协议上,公摊系数明确写着1.45,超出部分的差额免交房款,除了他的房子公摊系数是1.9以外,马先生还提供了一份统计材料的截图,图上25套房子的公摊系数大部分在1.77至1.9之间。马先生说:“承诺的是按1.45设计并建造,它那个条款里边有的,如果超出1.45免收房款。结果回迁的时候,也没打招呼,就让我们选号,没说房子系数有变化,开始的时候说多交点钱,以为这房子变大了,结果进去一量,看不着使用面积变大,老百姓住房的核心是使用面积,看不到就不乐意付款。为什么没有按当时征收承诺和协议(兑现)?这样的话,那协议就违约了。”

各楼回迁面积(央广网发 受访者供图)

  2019年,哈尔滨市道外区征收办出台政策称,对安置房系数高于1.7的,一律按照1.7结算房款,公摊系数高于1.7且已经结清房款的,可以办理退款,缴纳房款有困难的,可以申请缓交2年。这个1.7到底是怎么算出来的?

  道外区征收办的一位工作人员介绍,当初给群众签署的只是拆迁协议,并非正规合同,设计单位无法按照1.45的公摊系数设计房屋,只好如此。而且增加电梯等公摊区域,提高了居住舒适度,协议的使用面积并没有改变,但是增加的公摊面积需要再交钱。经过他们协调,居民原始回迁面积之内依旧按照1.45来交钱,超出部分,也就是居民在原始回迁面积的基础上,为了改善生活环境又增加的面积,再按1.7的系数来收费。工作人员表示:“是回迁部分,按照1.45,比如我回迁50(平方)米的,除以1.45的系数,之后你上靠这一块,他有买商品房部分的,商品房部分的整体系数是按1.7算。比如北方地区墙体稍微厚一点,我们现在整个住宅的系数不都得达到1.7左右?他不是合同,是协议,因为他都是动迁户,协议签的是1.45是回迁部分。”

  对此,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总监严跃进认为,公摊面积的初衷是使用更多的公共空间来提供更好的居住环境,之所以普通商品房不会遇到此类问题是因为消费者在购房之前都会考虑实际投入与获得的面积,但回迁房就不存在此类情况,相应的监管的确比较少。

  严跃进建议,回迁房有民生导向功能,如此高的公摊比例,开发商和相关主管部门是不是应该承担一部分的费用?严跃进表示:“一个比较合理的解决方式,就是公摊面积有一部分业主来承担,还有部分需要政府买单,切不可全部让业主承担,我们要想着这个动迁房、保障房的本意就是为了改善住房条件,现在结果没有改善,反而增加了一定负担,这就跟当前的住房改革建设初衷是相违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