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西安7月1日消息(记者杜希萌)据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7月1日,《西安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开始施行,明确坚持保护规划先行,对包括农家乐、民宿在内的开发行为进一步规范,加大对违建等违法开发行为的处罚力度。

  2018年7月以来,“秦岭违建别墅拆除”备受关注,有1194栋违建别墅被整治。今年4月,习近平总书记在陕西考察时强调,秦岭违建是一个大教训。从今往后,在陕西当干部,首先要了解这个教训,切勿重蹈覆辙,切实做守护秦岭生态的卫士。

  秦岭横卧中华地理版图的中央,以其为界,划分南北,也形成了黄河、长江两大水系,嘉陵江等重要河流由此发源,也因此,秦岭素有“中央水塔”之称,是我国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

  去年12月,《西安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进行全面修订,更加突出“保护优先”的原则。

  《条例》将原条例“禁止开发区、限制开发区和适度开发区”划定方式修改为:核心保护区、重点保护区、一般保护区;同时明确,保护范围外围要划定一定的建设控制地带。西安市周至县秦岭保护局生态保护科科长郝海云解释:“开发区是有些项目可以进来,允许开发;保护区则不能再开发,这个辖区里,除了农田项目、生态保护项目、公益类项目等可以进来,其他都不允许进来。”

  《条例》还规定,在保护范围内,包括房地产开发,开山采石,新建宗教活动场所,新建、扩建经营性公墓,新建高尔夫球场等活动被明确禁止。生态环境部法规与标准司司长别涛说,一系列新制度也被纳入《条例》,将有利于进一步规范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他解释:“从立法角度看,这个《条例》确实有诸多可圈可点的地方,坚持保护规划先行、科学划定保护范围、确定保护管理体制、夯实政府责任、巩固违建整治成果、从严设定法律责任等方面取得较大突破。《条例》充分吸纳了生态环境体制改革成果,将生态环境红线、生态补偿机制、领导干部离任审计和责任追究等改革探索法治化,这是难能可贵的。”

  此前,秦岭北麓违规、违法建设别墅现象频现,严重影响了区域生态安全。从2018年7月开始,陕西陆续整治拆除了秦岭范围内1194栋违建别墅。别涛说,新修订的《条例》还大幅提升了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将对违建等违法开发行为形成震慑。他表示:“提高了违法开发房地产和在核心保护区、重点保护区进行违法建设的处罚额度;增加了破坏、擅自移动保护标识及保护设施和未按照规定留足生态基流、设置生态基流口的法律责任等,进一步提高了相关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

  《条例》还对自然资源、人文资源保护的具体措施进行了完善,明确开发建设活动应当符合相关规划和产业政策,提出实行产业准入清单制度的要求。其中,针对农家乐和民宿的开发,《条例》规定,禁止在核心保护区和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地质灾害隐患点范围内开办农家乐、民宿,禁止占用耕地、林地、河道、公路用地及公路建设控制区开办农家乐、民宿。

  此外,针对秦岭范围内居民生产生活需要,《条例》对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和生产建设活动实行分类处置,不搞“一刀切”,保障原住居民必要的生产活动。

  《条例》明确,秦岭范围内的古镇古村应当保持原有路网格局、街巷特色和名称,秦岭范围内的旅游景区不得超过最大承载量接待旅游者。

  为了解决市民休闲度假的需求,目前西安市长安区引导部分保护区外围村民利用自有房屋条件建设民宿;同时对部分荒废村庄,在保留原址原貌的基础上进行改造。

  据不完全统计,此前,西安市秦岭北麓沿线约有1800多家农家乐,年接待人数超过1113万人次,日产污水约1225吨。针对农家乐污水超过生态环境容量问题,目前西安市也已经开始全面整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