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郑州6月22日消息(记者李凡 河南台记者杨扬)据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近几年,全国各大城市,尤其以一二线城市为主的老旧小区纷纷把加装电梯的工程提上了日程。安装对象主要是以六层或以上的居民楼为主,而这类居民楼又多以老年人居住为主。但是随着加装工程的陆续推进,这项惠民工程在推进的过程中会产生各种各样的阻力。

  河南省稳步推进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工作,截止到今年6月初,河南省郑州市共成功加装电梯93部,正在施工28部。但有市民反映,部分小区电梯加装后一直无法使用,背后是何原因?

  在郑州市金水区黄河路13号院6号楼2单元,新安装的电梯在这个老旧小区里显得很气派。但电梯5月份装好后,却闲置了近一个月无法投入使用。据小区业主宋先生介绍,他们小区属于河南省信息咨询设计研究有限公司的职工家属院,是2000年交房的“房改房”,因为不在国家“三供一业”小区改造政策范围内,小区至今没有进行“一户一表”改造,居民用电都是河南省信息咨询设计研究有限公司的转供电,因为单位不同意从变压器室另外接电给电梯供电,所以电梯装了却用不了。宋先生说:“原来加装电梯的时候,我们都想着设计方案以及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我们从来没有想过电会加不上,现在电梯属于停工状态,没有常备电我们就没有办法申请电梯的验收,包括郑州市现在的补贴政策我们也享受不了,另外老百姓集资40多万的投资也都放在那了,眼睁睁看着它闲置。”

  据了解,郑州市金水区黄河路13号院有10个单元楼,多数都是7层小高层,小区居民对于加装电梯的意愿比较迫切。为了帮助小区居民协调电力问题,郑州市金水区经八路街道教育社区曾多次联系小区所属单位,但都遭到了单位拒绝。教育社区书记蔡晓波表示:“第一次去找他们,他们说因为用的电是从他们单位转供的电,如果电梯因为用电问题出现了事故,担心单位受牵连,居民说可以写个人的免责声明,该公证的公证。然后我们把这个情况转述给单位,单位说的是个人免责声明他们不认,没有义务也没有责任去接这个电。”

  没电也不能没人管,电梯不能成了摆设。近日,教育社区专门召集金水区加梯办、国家电网郑州公司、小区所属单位代表等十几个人面对面协商电梯“通电”问题,但依然没有结果。其中的原因到底是什么?对此,单位代表也给出了自己的说法,“电梯是一个特种设备,每年都要经过安全检测,它并不是普通的日常用电,将来出现问题是谁的责任?所以我们认为这个情况还是由更专业一点的电业局来做这个事情,不能让一个单位承担安全责任,这不太公平。”

  对于这种说法,电力公司表示,一个区域内不能有两个低压线路同时进场,从外面再扯一路电是违反电业部门作业规范的,存在安全隐患,只能从现有低压供电系统再接一路电来给电梯供电。

  郑州市金水区经八路街道办事处城管科副科长邵永安表示,老旧小区加装电梯是连续3年在政府工作报告里提到的民生工程,而且这个项目从设计、施工、维保都是经过郑州市多部门联合审查的,“不能因为有安全隐患就不去办”。邵永安说:“咱们不能因为怕不安全而把真正的好事最后都办坏了,不能因为这个事有安全隐患,就不办了。我想从书面上,相当于写一个情况说明,把这个情况实实在在地跟单位沟通一下。”

  蔡晓波告诉记者,他们已经以街道的名义给小区单位——河南省信息咨询设计研究有限公司发函,希望能尽快解决小区居民电梯用电问题。蔡晓波说:“供电部门说小区居民用的电就是由单位转供的电,电梯用电也属于居民用电,你为啥不让人家接?考虑到目前院里的居民用电是由单位转供,包括物业公司也由单位托管,希望单位能从大局考虑,尽快解决电梯供电的事。”

  对于加装电梯时遇到的水、电、气、暖的迁移改造问题,目前郑州市出台的规定中已经明确了相关责任单位,但像黄河路13号院这类职工家属院遇到的情况,属于小区内部衔接问题,而且也并非个例。河南商业经济学会会长宋向清表示,目前并没有明确规定提出这类情况应由谁负责处理,但在相关规定出台前,应以群众利益为重。“作为单位,仅仅是同意接通电了,但是电梯出现了问题,这个责任是可以划清楚的,直接一推了之的做法是一种不作为的行为,是一种不负责任的行为,出台相关规定之前,应先考虑民生的需要。”宋向清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