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11月24日消息(记者刘飞)据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如今,住房租赁市场和机构化专业化住房租赁企业在人们租房过程中扮演着重要角色。不过,当中也暴露出一些问题,比如,发布虚假房源信息、隐瞒住房出租重要信息诱骗群众租房、捏造散布涨租信息、恶意克扣押金租金等行业乱象。

  昨天(23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6部门通报了“关于整治住房租赁中介机构乱象”的第二批违法违规典型案例。通报案例涉及的问题主要集中在暴力驱逐承租人、恶意克扣押金租金、隐瞒重要房源信息等违法违规行为。

  这是近一个月内,第二次对住房租赁中介机构乱象进行通报。在整治工作持续推进的同时,各地也从规范住房租赁合同、建设租赁服务平台等方面研究制定整顿规范住房租赁市场秩序文件,从而巩固深化专项整治成果。

  今年3月,天津河北区有群众反映,他们在2018年陆续和天津源丰万家房屋租赁有限公司、天津茱萸湾老年服务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了某处房屋租赁协议,并且还以分期付款或全款的方式支付了所谓“70年的租金”。但还没到交房日期就感到不对劲,通过热线向当地住建部门进行投诉。结果一查发现,这两家公司是以虚假房源对外出租。

  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房地产市场处处长关静介绍,该行为涉嫌欺诈,已由公安机关立案调查。关静表示:“查询了房地产监管系统,发现这些房屋属于未售商品房,他们(涉事公司)没有依法取得对外租赁的房屋所有权证书或其他的合法权属证明。反映人分期付款或全款支付了70年的租金。那么相关房屋租赁协议应是无效的协议。这不仅仅属于房地产市场行政监管管理范围,给反映人造成损失,事件移交到公安机关。凡是涉及损害群众利益住房租赁中介行为,扰乱损房地产市场秩序的都要进行整治。”

  今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6部门开展整治住房租赁中介机构乱象工作。据统计,今年6月到10月底,已排查住房租赁中介机构42329家,查处违法违规住房租赁中介机构4091家。

  这个月初,相关部门就曾通报曝光了一批违法违规典型案例,涉及蓄意发布虚假房源、哄抬租金,制造市场紧张情绪;违法将租房变成套路贷;强行驱赶正常承租人等租房中的乱象。相关专项整治工作也持续推进。

  这次又将各地在整治乱象中查处的6起违法违规典型案例予以通报。问题主要集中在暴力驱逐承租人、恶意克扣押金租金、隐瞒重要房源信息、违规开展租金消费贷款业务等违法违规行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房地产市场监管司副司长王策表示:“围绕群众在租房过程中感受到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纠正和查处住房租赁中介机构的违法违规行为,坚决取缔一批黑中介,有效遏制住房租赁中介行业的乱象,优化住房租赁市场环境,让群众租房更安心。”

  另一方面,行业层面也在呼吁企业自律。今年10月,全国100家住房租赁企业、房地产中介机构和网络信息平台,集体向社会公开作出不发布虚假房源信息、不隐瞒房屋瑕疵、不违规收费及恶意克扣押金、不强迫提供服务、不暴力驱逐租客、不赚取租金差价、不捏造散布涨租信息、不违规开展租金消费贷款业务、不为“黑中介”发布信息九项承诺。

  中国房地产估价师与房地产经纪人学会会长杜鹃呼吁,住房租赁中介机构要加强行业自律管理,规范企业服务行为。杜鹃说:“纠正行业乱象,提高服务品质,将守法经营、诚信服务的承诺落实到企业经营和服务中,树立行业良好形象。”

  住建部方面表示,要以专项整治为契机,把“当下改”和“长久立”结合起来,从加强房源信息发布管理、规范住房租赁合同、公开租赁服务收费、建设租赁服务平台、建立纠纷调处机制等方面研究制定整顿规范住房租赁市场秩序文件,巩固深化专项整治成果。

  对此,北京市房地产法学会副会长兼秘书长赵秀池建议:“要抓重点,短期的要整治。另一方面,一定要建立长效机制。包括建立租赁平台,保证真房源、真交易、真价格。还要建立房地产经纪的信用体系,体现(实现)长效管理。”

  此外,赵秀池还指出,从经营形式上来看,要重点关注解决非自持房源的转租类中介或平台所存在的问题。赵秀池说:“其实租赁市场包括‘长租公寓’等一些机构租赁的问题是一些个案,并不是大面积的。那么,对于机构租赁要看是怎么经营的,是自持还是收购房子(转租)的。我觉得,如果是自持的没有什么问题,如果是一边收老百姓的房子再加价出租,目前,我们看到的租金贷、长租公寓资金链断裂等实际上都是这种加价出租而出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