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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法院亮出扫黑除恶成绩单 2018年以来追缴、罚没、退赔财产1.27亿元

2019-07-02 16:20:00来源:央广网

  央广网北京7月2日消息(记者孙莹)据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黑势力染指基层政权,攫取非法经济利益;“黑中介”敲诈勒索,“逐利性”和“软暴力”特征明显;“黑物流”乱象滋生违法犯罪,破坏当地营商环境……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今天(2日)通报,自2018年1月至2019年6月底,全市法院受理涉黑涉恶涉“保护伞”案件97件,依法判处追缴、罚没、退赔财产1.27亿元。

  北京黑恶势力犯罪的区域特点及在相关领域、行业呈现出哪些犯罪特征?司法裁判的原则是什么?

  北京高院刑一庭法官吴小军:陈海涛这个案件涉及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赌博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

  陈海涛案发时系北京市房山区五间房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吴小军介绍他所犯的罪名,就多达14个。2004年至2017年间,陈海涛先后纠集无业人员崔积慧、曲建民、李宏利,其妻许洪心、其子陈朗等10多人,多次实施聚众赌博、组织中国公民赴境外赌博、聚众斗殴、寻衅滋事、串通投标等20多起违法犯罪活动,违规承揽农村惠农工程,占地违章建筑出租牟利,聚敛巨额财富,逐渐形成黑社会性质组织。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百姓,攫取巨额非法经济利益,称霸一方。

  吴小军说:“特别是对妨碍他利益、违背他意志的这些群众,他蓄意滋事、随意殴打,而且对于执行公务的国家工作人员也有推搡辱骂的行为,导致当地群众不敢举报控告,形成了非常恶劣的影响。”

  陈海涛还隐瞒违法犯罪前科劣迹,骗取党员身份。吴小军表示:“他先后采取拉拢、利诱选民等方式,获得北京市房山区琉璃河镇五间房村基层组织负责人等职务,长期把持基层政权,违规发展陈朗等人入党,损害基层政权基础,严重破坏当地经济和社会生活秩序。”

  北京二中院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14项罪名判处陈海涛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他13人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至一年四个月不等的刑罚,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或罚金。宣判后被告人均表示服判不上诉,检察机关也没有抗诉,北京法院审理的首例涉黑案件,实现了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吴小军介绍:“这个案子充分体现了我们北京司法机关、北京市委市政府,对于扫黑除恶,特别是对于黑恶势力依法严惩,加大‘打财断血’的力度和决心。这也对我们巩固当地的社会秩序,维护社会的稳定,加强基层组织的建设,巩固我们基层政权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何为“打财断血”?北京高院刑二庭庭长、扫黑办副主任朱军分析:“对黑恶势力出重拳、零容忍,在定罪量刑方面体现依法从严的同时,还要充分运用财产刑,比如追缴、没收等法律手段,彻底铲除黑恶势力的经济基础,这就是所谓的‘打财断血’。”

  北京高院审委会专委、刑一庭庭长、扫黑办副主任袁丽忠介绍,经过前一阶段的重拳出击,浮在面上的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基本得到有效遏制,但发生在海淀区电子市场内的强迫交易系列案、发生在朝阳区的多起“黑中介”敲诈勒索案均呈现出犯罪目的“逐利化”,犯罪手段“软暴力化”,犯罪形式“隐蔽化、蔓延化”特征。

  袁丽忠说:“恶势力组织长期盘踞在该地,通过实施暴力或者软暴力方式逼迫租户退租,或者有意制造违约陷阱非法获利,严重侵害了租户的财产和人身安全,扰乱了房屋租赁市场经营秩序。”

  一些敲诈勒索、寻衅滋事案反映出特定区域,比如火车站,特定行业,比如“黑物流”乱象滋生违法犯罪活动,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的安全感,破坏当地营商环境。北京法院以司法建议参与社会治理,从源头上防范黑恶势力的犯罪。朱军介绍:“截止到6月底,北京法院先后向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平谷分局、朝阳区房屋管理局、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等单位共发送司法建议37份,要求相关部门加强整治房屋租赁市场、矿产采挖等领域,以及车站等场所‘行霸市霸’等乱象,共计收到回函20条。其中有回访形式的一条,有力推动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开展。”

  从2018年1月至2019年6月底,北京全市法院受理涉黑涉恶涉“保护伞”案件97件,一审判决65件271人,二审判决36件161人,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46人,依法判处追缴、罚没、退赔财产1.27亿元。北京高院副院长、扫黑办主任蓝向东表示:“坚持法定标准和程序,落实律师辩护全覆盖要求,保障辩护律师依法履职,确保案件质量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

编辑: 戚晨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