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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出台规范幼儿园管理文件 明确幼儿园质量评估相关内容

2019-02-16 17:52:00来源:央广网

  央广网北京2月16日消息(记者刘会民)据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2月14日和15日,北京市接连出台两部关于规范幼儿园管理的文件,进一步明确和规范了幼儿园申请普惠园认定及幼儿园质量评估相关内容。

  去年1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要求到2020年,全国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85%,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也就是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园的在园幼儿占比要达到80%。

  为进一步规范普惠性幼儿园管理,促进普惠性学前教育事业发展,北京市教委近日出台《北京市普惠性幼儿园认定与管理办法(试行)》,明确了普惠性幼儿园认定的参与范围,即幼儿园、社区办园点、中小学附设幼儿班均可参与普惠性幼儿园申报。

  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研究员储朝晖认为,这充分考虑了当前北京学前教育资源整体不足的实际情况。储朝晖说:“如果是仅仅认定幼儿园可能导致学位不足的问题更加严重,因为整体不够。所以这次认定包括(中小学)附设的幼儿班还有社区的办园点。”

  不过,幼儿园、社区办园点、幼儿班参与申报普惠性幼儿园认定,也有一定的门槛,必须同时满足两个条件:一是登记性质为非营利性;二是在北京市幼儿园办园质量督导评估中评价结果获得C类及以上。

  管理办法规定,普惠性幼儿园由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认定,认定有效期为3年。认定为普惠性幼儿园后,市级财政将向普惠性幼儿园提供生均定额补助、租金补助、扩学位补助;区教育行政部门将及时向社会公布普惠性幼儿园名单、财政扶持经费及收费情况等,并开通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为了保证幼儿园的教育质量,昨天(15日)公布的《北京市幼儿园办园质量督导评估办法(试行)》明确,北京市面向3至6岁儿童提供保教服务的幼儿园(点)均需要参加督导评估。督导评估的主要内容包括人员条件、空间与设施、机构管理、保育教育、办园成效等方面。同时,对应《北京市幼儿园办园质量督导评估标准(试行)》打分,总分设为1000分,评估结果设A、B、C、D四个等级。如果幼儿园出现歧视、体罚、变相体罚、侮辱、虐待幼儿等情形,将视情节给予降级处理,直至降为不合格。储朝晖表示:“原来相对原则性的要求比较多,现在评定实际上更加细化、具体化了,把各个项目在办园评估当中的权重、分值都细化、明确了,这样一来,幼儿园有一个最明确的办园要求,通过自评,再经过相关督导评价部门的评价,就更进一步明确自己的办园方向和标准,使得办园本身是相对更规范的操作。”

  按照要求,各区组织具有丰富管理经验和教学经验的学前教育专家开展督导评估,也可通过委托第三方机构等方式完成。市级组建督导评估专家组,组织开展对区级督导评估结果的抽查复核工作。评估办法还规定,督导评估采取网上评估与实地核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每三年为一个督导评估周期。储朝晖建议,为保证评估的客观公正,建议更多地让第三方评价机构参与评估。储朝晖说:“因为政府督导部门,从某种意义上说,它还是政府的一个部门。我建议完全采用第三方评价的方式,可能更加客观,更加能够经受得起社会各方面的质疑。”

编辑: 高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