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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预付式消费与金融信贷捆绑成消费者消费维权新难题

2019-01-27 18:36:00来源:央广网

  央广网北京1月27日消息(记者张明浩)据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关于预付式消费陷阱,中国之声此前多次做过报道,它是指消费者在预付充值之后,商家改换门庭甚至跑路,导致充值款没法退。而记者调查发现,在刚刚过去的2018年,预付式消费与金融信贷捆绑成为消费者消费维权的新难题。

  本月25日,由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中国消费者协会、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和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共同评选的“2018年十大消费侵权事件”揭晓,其中,预付式消费中出现“套路贷”上榜。

  在不久前由中国消费者协会发布的2018年全国消协组织受理投诉数据显示,与往年相比,2018年投诉热点中出现了一个新特点,就是在传统预付式消费涵盖的各领域,出现捆绑金融消费信贷式的新营销模式。

  去年夏天,南京市民朱女士在美发店消费,经店员推销,办了一张预付式会员卡。到了去年8月,当朱女士再次来到店里消费时,发现这家店已经更名。朱女士表示:“店长说我这里面也投了十几万,也相当于其中小老板,当自己的店经营,放心好了,所以你把卡转过来,如果不转的话,以后公司升级系统可能旧卡就不能用了,钱不是浪费了吗?”

  经过店员的劝说,朱女士又往卡里充了2000多元,将会员卡转到新店,没想到才用了两次,新店就关门停业了。同样遭遇的还有南京市民罗先生。罗先生说:“消费大概一共7000多,现在卡里还剩5000多。”

  而这只是2018年预付费消费乱象的一个缩影。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常务理事、北京律师协会会长高子程坦言,预付式消费群体纠纷频发,已经成为当前消费者投诉与权益保护的重点。高子程表示:“这种消费侵权的特征是经营者利用消费者对经营者的信赖,以提供巨额优惠作为诱饵或者作为条件收取消费者比较多的预付款,承诺提供服务,通常情况下是签约的,极个别情况也是口头约定。收取预付款之后,经营者没能提供承诺的服务,或者提供的服务不符合要求,或者不提供服务,甚至人去楼空,当然更严重的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收取预付款之后逃之夭夭,这种行为就是诈骗犯罪了。”

  梳理公开报道,2018年,在传统预付式消费涵盖的各领域,出现捆绑金融消费信贷式的新营销模式。5月起,“租金贷”“装修贷”问题被频频曝出,一些长租公寓公司、互联网装修平台发生资金链断裂,经营者跑路,导致租户无房可租,装修合同无法履行,而消费者却仍需偿还贷款。10月,多家英语培训机构被指通过提供课程贷款服务,让学员背上几千元到十几万元不等的“培训贷”。

  针对消费预付款问题,商务部曾出台《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但由于其法律位阶比较低,执行效果不佳,而且其内容不够丰富详尽,无法适应服务类机构的快速发展。高子程说,针对消费侵权行为,未来在立法、执法、司法过程中还有待进一步完善。高子程表示:“在立法层面,在目前情况下,新的业态新的产业都是超前的,而法律有一个相对稳定性,所以它是相对滞后的,很多时候就会出现法律空档或者政策空档,这个时候执法机关的执法理念显得很重要。有关监管机关应该及时填补相关监管政策,相关监督措施及时跟上也同样非常重要。(针对)类似这样的消费侵权案件,我们希望像最高法院这样的执法机关,它通过相关的规定或者相关的案例,可以做出这样的示范或者引导,那就是消费侵权,比如消费欺诈,它可以作为民事案件立案,如果是这样,必然会加大维权力度,也必然会加大对侵权的打击或者惩戒力度。”

编辑: 高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