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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观]高价靓号

2018-09-29 14:29:00来源:央广网

  买的,卖的,谁精?

  移动、联通、电信三大运营商被指借“靓号”变相额外收费一事仍在发酵。据媒体报道,半年前,山西太原的王先生从朋友处过户了一张尾号为9999的移动手机卡。过户时,他被要求预存话费3万元,且套餐资费升级为每月最低消费586元。最近,他在线查询发现,业务失效时间为2099年12月31日,自己“根本活不到那么久”。另一位电信用户,河南漯河的娄先生于1月过户一个尾号为5555的手机号码,此后想改套餐时才发现协议上早有约定条款,“用户承诺月最低消费489元,最低消费在网期间一直有效”。投诉者们的诉求大抵一致:取消不合理收费,保留手机号。

  “靓号”背后的社会心理,微妙而大同小异。“8888,6666,6789,3721”,顺嘴、吉祥、有面子。为这个“面子”,每月五六百元的固定支出值得吗?于特定小圈子的价值体系,甚至在特定的情境下——即所谓“脑子一热”时,这份合同值得一签。之后呢?也许这个号码在生意场上并没有给号主带来足够的虚荣或便利,也许只是妻子每月数次的唠叨,毁约的念头蓬勃生长。

  但所有出镜、发声的消费者不约而同地采用了更正当的理由——不公平条款。

  从过去房地产项目降价、高价入场的购房者围攻售楼处要求退房,到今天电信合同上画押的一方对另一方的集体声讨,曾经过郑重考量、订立契约的决定日渐失去性价比,违约、解约是最经济的手段。从人性来看,两者多有相通之处。幸运的是,与按备案价售房的开发商不同,移动、联通、电信提供的格式条款本身涉嫌违法。

  根据《电信网码号资源管理办法》,“电信业务经营者取得码号使用权后,不得向用户收取选号费或占用费”。换言之,所有规定“靓号”附加不合理条件的合同,都是无效的。尴尬的是,无论用户还是电信运营商,都不愿作废这份合同。用户说了,一个手机号使用多年,有众多固定联系人,且绑定了各式银行卡和手机应用,换号的成本谁来承担?而在运营商看来,这些号码是价值不菲的资源,一旦被投入号码池,如何确保摇号的公平性,又如何保证一旦被摇出、不被个别人高价过户牟利呢?

  这些被“8888”手机号折磨的消费者,应当得到法律的支持,从不公平的合约中脱身;但与此同时,他们的遭遇难以激起旁观者的共情,为什么?就像少有人会花数十、上百万去拍一个“8888”的车牌,这些“靓号”的目标受众,和普通消费者有着不小区别。守法是第一位的,不越雷池的前提下,如何鼓励商业行为中的诚信?能否让市场化的阳光照进“选号费”的细微角落?有待商榷。(记者沈静文)

编辑: 王笑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