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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发布司法大数据报告: 网约车司机作案半数发生在夜间

2018-09-21 15:53:00来源:央广网

  央广网北京9月21日消息(记者孙莹)据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最高人民法院9月20日发布《网络约车与传统出租车服务过程中犯罪情况》司法大数据专题报告,报告显示,2017年,全国各级人民法院一审审结的被告人为网络约车司机且在服务过程中实施犯罪的案件量不足20件,案发率远低于传统出租车。但是有超六成是临时起意犯罪、近78%侵害对象为乘客、一半发生在夜间时段。

  中国司法大数据研究院社会治理研究中心主任李俊慧告诉记者,他们通过对人民法院大数据管理和服务平台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刑事一审审结案件的数据进行统计,首先对提供服务中犯罪总体情况进行分析,发现网约车案发率远低于传统出租车。2017年,全国法院一审审结的被告人为网络约车司机且在提供服务过程中实施犯罪的案件量不足20件,网约车司机每万人案发率为0.048。需要说明的是,网络约车司机包括顺风车司机和官方认定的网络约车司机。其中,77.78%案件的侵害对象为乘客。而同期同种情形下,被告人为传统出租车司机的案件量为170多件,传统出租车司机每万人案发率为0.627,其中,46.26%案件的侵害对象为乘客。

  这些案件都涉及哪些罪名呢?李俊慧介绍:“在提供服务的过程中,由网络约车司机实施的犯罪,排名靠前的罪名近四成是故意伤害罪,交通肇事罪占16.67%,强奸罪和强制猥亵罪合计占16.67%。由传统出租车司机实施的犯罪,排名靠前的罪名近三成是故意伤害罪,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占16%,交通肇事罪占14.29%,盗窃罪占9.14%,危险驾驶罪占8%,强奸罪占6.86%。”

  犯罪的诱因是什么?李俊慧表示:“数据分析显示,在服务过程中,传统出租车司机犯罪案件多为司乘合谋犯罪,司机提供运载工具占比三成;而网络约车司机犯罪案件多为司机与乘客或他人发生口角,占比四成。”

  数据分析同时提示,在提供服务的过程中,由网络约车司机实施犯罪的案件,61.11%的案件为临时起意,由传统出租车司机实施犯罪的案件比例是49.71%。李俊慧表示,传统出租车司机犯罪有预谋的比重略高于临时起意。

  数据显示,在受害者为乘客的犯罪案件中,传统出租车司机实施犯罪地点中,车内占比最高,占比45.68%;网络约车司机实施犯罪地点中,起止点沿线地点占比最高,占比57.14%。夜间是案件高发时段。

  李俊慧表示:“在提供服务的过程中,网络约车司机实施犯罪的时间段为夜间的占比50%,传统出租车司机实施犯罪的时间段为夜间的占比29.71%。这说明无论是网络约车还是传统出租车,乘客在夜间都有较大的安全隐患,尤其是网约车,私密性比传统出租车更加明显,因此需要不断提高平台的安全保障能力和意识,提升乘客出行的安全保障能力。”

  “饮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提供服务的过程中,由传统出租车司机实施犯罪的案件,15.43%的案件中有醉酒情节。乘客醉酒占比51.85%,司机醉酒占比48.15%。李俊慧指出:“特别是在传统出租车司机侵害乘客的案件中,有醉酒情节的占比20.99%,其中乘客醉酒占比83.35%,司机醉酒占比16.65%。而数据同时提示,网络约车司机案件中暂无醉酒情节。”

  在司机侵害乘客案件中,传统出租车司机案发时年龄较网络约车司机明显偏高,有前科记录多于网络约车司机。李俊慧表示:“传统出租车司机犯罪案件中有犯罪前科记录的占6.18%,其中,侵害乘客的有犯罪前科记录的司机占7.32%。网络约车司机犯罪案件中,这两个比例分别是11.11%和14.29%,均比传统出租车高。这些数据提示相关部门和相关平台运营企业,需要加强从业司机背景筛查,严格落实营运准入许可规定,以确保乘客出行安全。”

编辑: 王笑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