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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房养老”试点4年承保不足百户 专家建议与居家养老相结合

2018-09-11 15:42:00来源:央广网

  央广网北京9月11日消息(记者张明浩)据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最近,中国银保监会对外发布了一份通知,通知决定将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即“以房养老”模式扩大到全国范围来开展,引发了各方热议。

  简单来说,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就是老年人将自己的房产抵押给保险公司,继续拥有房屋占有、使用、收益以及经抵押权人同意的处置权,并按照约定条件领取养老金直到身故。老人身故后,保险公司获得抵押房产处置权,处置所得将优先用于偿付养老保险相关费用。

  其实作为一种创新的养老方式,“以房养老”四年前已经开始试点了,但是到今天为止仍有很多人没有听说过和具体了解过。究其原因,可能在于试点四年以来引发了不少的争议,也一直没有得到市场的真正认可。

  2013年9月,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以房养老”正式进入国家政策支持的层面。2014年7月,北京、上海、广州、武汉正式开始试点。

  2014年,北京的康先生69岁,由于女儿不幸去世,只剩下康先生和老伴相依为命,老人的三居室房子当时被评估为305万。两人与保险公司签订“以房养老”合约后,房产抵押给保险公司,每月可从保险公司领取9000多元养老金。康先生说:“他给我钱,而且让我继续住到老去为止,不用奔波,这个条件多好。”

  在试点政策出台之后,武汉的朱先生也与保险公司签订了投保合同。朱先生说:“现在的花费比较大,办这个险种可以从保费里多出1600多元,我的经济压力会小一点,生活方面会稍微宽裕一些。”

  2016年7月,“以房养老”试点范围扩大至各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江苏、浙江、山东、广东的部分地级市。不过,截至今年7月底,全国有多家保险公司获得试点资格,但只有幸福人寿一家保险公司开展了相关业务,共有99户家庭139位老人完成承保手续;签约意向客户201单,其中北上广三地的保单数占总数的80%。

  为什么这项不错的试点在执行中不受人待见?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刘卫民分析指出,这主要是因为我国传统的养老理念和养老模式一时还难以改变。从中国人的养老理念上来讲,通常是养儿防老,很少听说要通过房子来养老;所谓独生子女一代,虽然将来可能会出现一个子女赡养多位老人的局面,但当下对他们的父母来讲,还没迫切到一定要通过“以房养老”来补充养老金的阶段。

  在实际操作中,还有哪些因素制约了“以房养老”的推广?幸福人寿保险公司前董事长孟晓苏表示:“虽然推动房改这么多年,不少老人的房产还不是完全的产权,比如有央企房、国产房、军产房、校产房和院产房。当单位不支持老人做反向抵押的时候,保险公司就不好给他们做了。”

  不过也有专家指出,在很多发达国家都有“以房养老”,它是养老保险体系多种方式中的一种。即便在最成熟的美国,这部分占比可能也只有1%,相当于多一个选择。所以并不是试点“遇冷”,而是本身不必强求它能发展火热。

  刘卫民建议,在接下来全国推行的过程中,应该加强配套政策的出台,遵循“以房养老”与居家养老相结合的思路,实现“以房养老”成为多层次养老体系有效补充的最终目标。在刘卫民看来,最关键的是要探索发展一种适合中国老年人的“以房养老”模式。在中国,很多老人更愿意在家里或更熟悉的邻里关系下来养老。从这个角度来讲,推进“以房养老”应该和居家养老理念及其配套服务相结合。在基本养老年金之外,还要给消费者提供一种有效的补充,比如通过一些政策的设计,或者为一些保险产品的金融创新提供更广阔的发展空间。

编辑: 王笑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