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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目的地局势紧张 消费者取消行程后退费难

2018-08-01 16:47:00来源:央广网

  央广网北京8月1日消息(记者孙莹)据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每到暑假、寒假,很多家庭会选择一起出国度假。如果遇到旅游目的地突发事件,比如战争、地震、内乱等状况,消费者想取消行程不去了,已经交的旅游费用能退回吗?

  北京的张先生一家就遇到了这样的问题。张先生一家原本计划在今年2月前往马尔代夫旅游,但因为当地局势不稳,在旅行团起飞前一天,他们以不可抗力为由向旅行社提出取消计划的要求,引发诉讼。一审法院判决旅行社返还张先生旅行社所得利润3000元,张先生不服,提起上诉,希望旅行社返还剩余费用43200元。今天(8月1日)上午,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张先生一家与旅行社签订的合同约定的是今年2月6至11日,共计6天4夜的马尔代夫旅游。按行程安排,首都机场起飞时间为2月6日早晨6:55,但是马尔代夫发生大规模集会活动、局势紧张的消息让他们顾虑重重。

  上诉人的代理人称,2017年12月27日,张先生一家与旅行社签订合同并付款,今年2月初才知道马尔代夫发生大规模集会活动的事情,因为带着孩子,考虑到安全问题,张先生一家就一直在衡量是否前往。旅行社当时微信回复称,看看哪些钱能退、哪些钱不能退,之后说基本全部不能退。这位代理人说,旅行社称他们的利润只有3000元钱,并表示愿意返还这3000元钱利润,至于后续,并无旅行社所说的“积极协商”。

  张先生一家以不可抗力为由要求取消原定的旅游行程安排,合同中对此事是有约定的。另一位代理人表示,合同中约定在行前遇到不可抗力或者意外事件的,双方经协商可以取消行程或者延期出行。取消行程的,出境社向旅游者全额退还旅游费用(已发生的签证签注费用可以扣除,已发生旅游费用的应当由双方协商后合理分担)。

  而旅行社主张,出行时间前,相关政府部门未对马尔代夫提出旅游预警信息,宣布进入紧急状态的时间为2月6日上午11:12,晚于出行时间。旅行社方面还提到,按照行程安排去的旅客后来也已平安返回。旅行社主张张先生支付的43200元费用已经支付给地接社,机票和酒店均不能取消。

  在一审法院判决旅行社返还张先生旅行社所得利润3000元,张先生上诉后,经过协商沟通,首都航空公司要求途牛退回了机票款,当地的水上飞机费用也退回了。上诉方认为,航空公司退回票款的行为说明其认可“旅游地局势动荡属于不可抗力因素”。

  不过,上诉人的代理人称:“退回来的钱他们没有退给我们,如果我们不打官司,这件事就不了了之了,而且关键是我们没有任何凭证。我们让他给出酒店的实际价格,说如果酒店确实不能退款也可以,但途牛给我们的回复是:完全不退的情况少,酒店会预留全部费用收入,在一定期限内,比如改到暑假,还可以去。旅行社根本没有尽到合同附随义务,没有帮我们挽回损失,而且已经退回来的钱也是我们自己争取来的!”

  对于酒店的费用,审判长进行了重点询问。

  审判长:被上诉人,如果这位旅客需要你们提供比如在马尔代夫的有明细的发票,你们能提供吗?

  被上诉人:不一定,因为我们只能试着要,对方地接社愿不愿意配合我们不清楚。

  对于法庭上旅行社提供的酒店费用,张先生一家不予认可。

  上诉人的代理人指出,酒店并没有那么贵,他们通过多方途径预定,并预测即便是明年春节期间也只有1000多元,而6000元这个市场价都是世界顶级酒店才会有的。

  对此,旅行社有自己的说法。

  被上诉人:因为马尔代夫100多个岛屿,一个岛上一个酒店,一架飞机上200多个旅客不一定都去这个岛,所以要看实际上那天地接社收了多少个客人去曼德夫岛,在岛上实际入住了多少间房,才会开几间房的发票。也就是说,马尔代夫开的发票是一个岛一个岛地去给地接开的。

  审判长:本案当中他预定了,但是没有去住,也就是实际上没开房间,那这个费用是不是就不发生了?

  被上诉人:不代表不发生费用,我们地接社跟酒店是有协议的,如果取消是全损,邮件上面回复得很清楚。

  张先生一方认为,旅行社不提供酒店费用明细,不退费用,是有原因的。上诉人的代理人说:“按照他们给我们的数目,机票的钱、水上飞机的钱,加上酒店的钱,就是我们所有的消费,四家旅行社一分钱不挣。所以最终的争议焦点是什么?就是他们主张酒店的费用是不退的。前面机票钱、水上飞机的钱都已经退了,他们所有的费用都集中在这个酒店里面。”

  当事人拒绝调解,二审法院没有当庭宣判。中国之声将继续关注。

编辑: 张潇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