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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法修正案意见征集今日截止 汇集意见超13万条

2018-07-28 17:23:00来源:央广网

  央广网北京7月28日消息(记者侯艳)据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今天(28日)是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公开征求意见截止的日子。自6月29日草案公开征求意见以来,受到公众高度关注和参与,已通过网站收到超13万条意见。对于个税法修正案草案,哪些问题最受公众关注?

  尽管具体的公众意见并不公开,但是从此前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情况以及后续采访看,还是可以分析出目前社会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

  首先是个税起征点。个税法修正案草案将起征点从3500元/月提高到5000元/月(6万元/年)。草案一经公布,就有不少意见提出,基本减除费用标准有提升的空间,至于提升多少,意见不一。

  有群众认为,提高个税起征点是件好事,但5000元/月稍低,尤其是在北上广等大城市,如果能提高至10000元/月可能更合适。也有群众指出,应考虑每个城市不同消费因素的影响,进行分类处理。

  此次个税法修改,引入四类专项附加扣除,分别是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对于大家关心的具体扣除细则,草案规定,“专项附加扣除的具体范围、标准和实施步骤,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商有关部门确定”。有不少公众建议,增加赡养老人的专项扣除。

  北京大学经济学院财政学系主任刘怡认为,这个建议是好的,但是操作起来难度太大。首先,老人肯定是应予以考虑的,关键是如何去落实,征管水平是否达到完美解决所有问题的能力。如何判断某人父母确实是由某人在赡养、用什么来证明、在哪个点来扣除,比较困难。

  此次个税法修正案草案迈出综合税制第一步,将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四项收入综合纳税,适用3%-45%的七档超额累进税率。有人提出,最高边际税率45%有些过高,建议适当降低。有专家提出,综合所得完全是纳税人自己的劳动所得,当前收入分配差距主要在非劳动所得方面,因此对劳动所得征税税率不宜过高,否则不利于吸引、留住高端人才。

  对此,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吕薇表示:“现在国际上人才竞争非常激烈。比如90万元收入的最高纳税比例是45%,与国际上一些国家和地区相比,税率较高。”

  综合纳税中的稿酬所得也颇受关注。稿酬所得,之前的税率是20%,并按应纳税额减征30%,根据此次个税修正案草案,稿酬所得划入综合纳税范围,最高税率可以适用45%。同样,综合纳税将给收入较高的教师、医生等群体,能够提供专利权、非专利技术的知识型人才群体带来较大的税负影响。

  还有人提出,在七档税率中缺少对收入过千万的极高收入群体的特别规定,应该对这部分收入群体设定较高的税率。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张少琴说:“在本次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中把个人所得税税率定为七级,最高级别纳税所得额定为96万元,缺少对千万元级别和亿元级别收入等级的调节。建议增加一百万到一千万、一千万到五千万、五千万到一亿三个税率等级,促进收入分配更加合理、更加有序,促进社会更加公平正义。”

  此外,针对个税法修正案草案,还有专家建议建立个税与居民收入、消费水平和物价水平挂钩的动态调整机制;强化主动申报纳税的规定、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等。

编辑: 张潇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