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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追逃逸者致死案”追逃者拟被认定见义勇为

2018-06-15 18:38:00来源:央广网

  央广网唐山6月15日消息 据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昨天(14日),河北唐山市曹妃甸区综治办发出公示,拟确认朱振彪追随肇事逃逸者为见义勇为行为。2017年1月,唐山市民朱振彪驾车追逐交通肇事逃逸者张永焕,最后,张永焕走上铁轨轻生。事后,张永焕的家人把朱振彪告上法庭,索赔60万元。今年2月,法院对该案进行宣判,驳回原告张永焕家属的所有诉求。

  “帮着我追他,他把人撞死了逃跑,帮着我追他……”这是朱振彪在追逐肇事逃逸者张永焕的过程中用手机录下的视频中的一段话。

  2017年1月9日,当天中午11时左右,朱振彪驾车行驶到河北省唐山市柳赞镇古柳线,目击了一起交通事故。朱振彪说:“当时从我的角度来看,靠近左边的驾驶员像是飞了出去。”

  通过警方后来对事故现场的还原,得知受害者叫张雨来,肇事者叫张永焕。两辆摩托车相撞后,肇事者张永焕并未施救,而是选择了逃逸。

  作为目击者的朱振彪决定追逐逃逸者,他边追边打电话报警,报告了这起交通事故和逃逸的情形。120随后赶到现场,将张雨来送至医院抢救5个小时后,张雨来脱离危险。

  朱振彪开车追赶了张永焕大约十五六公里后,张永焕丢弃了摩托车,下了公路翻过围栏后走上了铁轨,朱振彪在追逐中试图挥舞衣服向火车示警,同时对张永焕进行宽慰劝说,但未能阻止张永焕卧轨自杀。

  在事发的九个月后,张永焕家人将朱振彪起诉到了法院,并要求朱振彪赔偿张永焕死亡的各项损失共计60多万元。张永焕儿子张殿凯说,朱振彪追了张永焕20公里,还拿着棍子恐吓他。张永焕已经50多岁了,肯定无法承受这样的心理压力。而且他父亲的摩托车上有牌照,朱振彪可以打报警电话找到他父亲,没必要穷追不舍。

  2018年2月12日,河北省滦南县人民法院对该案进行了宣判:交通事故发生后,被告朱振彪作为现场目击人,及时向公安机关电话报警,并驱车、徒步追赶张永焕,敦促其投案,其行为本身不具有违法性,被告朱振彪作为普通公民,挺身而出,制止正在发生的违法行为,属于见义勇为,应予以支持和鼓励。

  一审判决后,死者亲属曾提起上诉又申请撤诉。唐山中院作出准许撤回上诉的终审裁定,一审判决生效。

  今年3月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了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工作的报告。周强评价该案:“让维护法律和公共利益的行为受到鼓励,让见义勇为者敢为,以公正裁判树立行为规则,引领社会风尚。”

  2017年12月,朱振彪向河北省唐山市曹妃甸区综治办申报“见义勇为”认定。6月14日,唐山市曹妃甸区综治办发出公示,拟确认朱振彪追随肇事逃逸者为见义勇为行为。公示时间为2018年6月14日起至2018年6月28日止。

  朱振彪表示,他感到特别欣慰,这一认定或许可以让那些左右不定的人在第一时间伸出援助之手。

编辑: 昌朋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