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羁押近26年、再审历时6年 刘忠林杀人案改判无罪

2018-04-20 17:17:00来源:央广网

  央广网北京4月20日消息(记者杨博宇)据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备受社会关注的“刘忠林故意杀人案”今天上午再审宣判。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认为,原裁判认定刘忠林故意杀人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宣告刘忠林无罪。被关押将近26年,这期间刘忠林经历了怎样的申诉过程?这一案件从决定再审到宣判又为何会历时6年?

  今天上午9点,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刘忠林故意杀人再审一案进行公开宣判。刘忠林的辩护律师张宇鹏介绍,宣判过程只持续了十几分钟。

  吉林高院再审判决书显示,原审认定刘忠林杀死被害人郑某某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原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宣布撤销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1995)吉刑核字第52号刑事裁定和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1994)辽刑初字第18好刑事判决,宣告刘忠林无罪。对于刘忠林称在侦查期间曾受刑讯逼供,再审并未认定。

  走出法院后,拿着改判他无罪的再审判决书的刘忠林对媒体表示,听到被判无罪内心非常激动。

  刘忠林:“直掉眼泪,没别的。”

  记者:“听到什么掉眼泪了?”

  刘忠林:“他说宣判我无罪,无罪我已经盼望了,从1990年抓我一直盼了20多年,一直盼到今天,终于盼来无罪了。”

  刘忠林的辩护律师张宇鹏表示,此案改判无罪,刘忠林应该是媒体公开报道中被羁押时间最长的蒙冤者。“他羁押时间是25年多,等到案子结果出来,从羁押到现在将近27年半吧,将近28年了。”

  1990年10月28日,吉林省东辽县会民村村民从菜地里挖出一具女尸,东辽县公安侦查后确认,该尸体的身份是一年前该村失踪的郑某某。之后,22岁的刘忠林被警方带走。

  1994年7月11日,刘忠林被辽源市中院一审判处死缓。

  1995年8月8日,吉林高院核准死缓判决。此后7年,刘忠林一直在姐夫王贵贞的帮助下持续申诉。2012年3月28日,吉林省高院决定对刘忠林故意杀人案再审。作为再审的辩护律师,张宇鹏表示,该案原审仅凭言辞证据定罪,并且言辞证据中包括了刘忠林自相矛盾的多份供述。

  而此后的4年,案件陷入沉寂,2016年1月22日,被羁押25年多的刘忠林刑满释放,直到2016年4月25日,该案第一次开庭。开庭后的两年间,案件一直没有宣判。直到今天上午9点,吉林高院再审改判刘忠林无罪。从吉林高院决定再审该案,至今已历时6年,漫长的过程也被媒体称为“马拉松式再审”。

  张宇鹏表示,之所以该案再审超过法定审限可能有多方面原因。张宇鹏说,这期间吉林高院非常重视这个案子,比如他们找到了当时目击被害人被绑架走的目击证人,又重新进行了调查做了笔录。他们委托原先的侦查机关去重新发掘被害人的尸骨,希望能取得DNA的相关数据,然后来进一步核实案情。这都是吉林高院决定再审之后做的工作,而这个工作肯定需要一定时间。另外,这个案子和其他案子不同,它是由法院自己决定提起再审的,而以往的冤案平反基本都是检察院提起的,法院在作出无罪判决的时候肯定要慎重考虑,这也是导致时间长的一个原因。不管怎么说,这两个原因都是客观存在的,但时间还是太长了。

  今天上午宣判结束后,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已告知刘忠林可依法申请国家赔偿。

编辑: 李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