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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发布新规 9月1日起通过互联网公开审判流程

2018-03-16 19:21:00来源:央广网

  央广网北京3月16日消息(记者孙莹)据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到法院打官司不论是刑事、民事还是行政案件,当事人、诉讼代理人最关心的就是案件走到哪一步,立案登记制改革后,关注的问题集中在什么时候开庭、什么时候出结果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通过互联网公开审判流程信息的规定》今天公布,今年9月1日起施行。通过全方位、多渠道、覆盖审判活动全流程、各环节的审判流程信息公开,最大限度满足当事人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变当事人千方百计打听案情为法院主动告知,有效挤压“暗箱操作”空间,倒逼法官严格规范办案、依法公正裁判,进一步增强裁判结果形成过程的正当性,以公开促公正、提公信,切实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法院通过互联网公开的审判流程信息,到底是公开给谁的?最高法审判管理办公室副巡视员韩伟介绍,更多的是点对点、一对一的公开。裁判文书公开、庭审直播等公开是针对社会公众的,审判流程信息公开是针对每一个具体案件中的案件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辩护人。相当于给每个案件的每个当事人在网上设一个类似邮箱,只要有关他这个案件的信息就自动发送到信箱里面,当事人就可以看到。

  公开信息有哪些?根据《规定》,包括法院审判刑事、民事、行政、国家赔偿案件过程中产生的程序性信息、处理诉讼事项的流程信息、诉讼文书、笔录等四大类审判流程信息。韩伟介绍,包括传统意义上的案件审判工作、流程进展、案件进度等方面的信息,另外一部分是诉讼文书等实体性材料,包括庭审录音录像、案件电子卷宗等信息,总体上强调审判工作全流程、全方位、实质性的对当事人公开,充分保障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规定》特别明确:“人民法院审判具有重大社会影响案件的流程信息可以通过互联网或者其他方式向公众公开。”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副会长吕红兵认为,其实是实现法院对审判活动全范围、全过程的公开,公开范围越大、程度越深,其实是推进司法公开倒逼司法公正。

  对于不宜通过互联网公开的信息如何处理?韩伟分析,涉及国家秘密以及法律、司法解释规定,应当保密限制获取的审判流程信息,不得通过互联网公开。这些特定信息通过互联网通道也许会有泄密问题,所以不通过互联网途经公开,但是基于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有知情权,可以通过一些传统的方式公开,比如请当事人到法院的诉讼服务中心查询或查阅各种各样书面材料。

  《规定》明确“公开保全、先予执行等流程信息可能影响事项处理的,可以在事项处理完毕后公开。”吕红兵说,这样的规定律师界集体点赞。律师在办案当中经常反映,财产保全信息不知情是常态,已经正式开庭、开始实体审理了,但是立案时受理的财产保全裁定作出了没有?保全有没有进行完整等信息往往当事人或律师并不明确,甚至有些案件因为保全执行的标的物在外地,法院委托保全、委托执行以后,案件情况也并不清楚,现在《规定》有针对性的对保全、先予执行进行明确规定。公开是公正的标配,也是公正的必备,这就是人们常说的“看得见的正义。”

  审判流程全面公开,将变当事人千方百计打听案情为法院主动告知,有效挤压“暗箱操作”空间,倒逼法官严格规范办案、依法公正裁判。韩伟分析:“现在要求法官全流程网上办案,在这过程中同步形成电子卷宗,诉讼全过程都在线上运行,全程都可以监督、留痕、倒查,同时通过技术审核、把关等技术安全保障手段,把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公开的案件进展信息自动打包、同步到流程公开网的后台,让当事人知情。对于整体推动办案流程更加顺畅、快捷,解决过去个别案件在某一环节拖延或整体上久拖不决有促进作用。”

编辑: 高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