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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观]公费读完博士后申请调离 违约背后经济账该怎么算?

2018-02-03 15:58:00来源:央广网

  有一种目标明确的求职者让各单位人力资源负责人闻风丧胆:拿到户口就走人,生完孩子就走人,以及刚刚发生的这起公费念完博士就走人。2013年云南的管先生供职昆明学院期间,申请前往另一所高校攻读博士学位。双方达成协议,昆明学院出资让管先生公费上学,管先生拿到博士学位后须回昆明学院工作8年,否则需赔偿学校支付的各种费用。3年后,管博士学成归来,工作了1年便申请调离。校方应声开出费用清单共计24.9万余元。付完钱的管先生心里不痛快,本月他向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要求返还24.9万元中除了8万多培训费之外的16万余元。

  来看看这16万多块钱是什么名目:工资、津贴、生活补助、违约金、进修期间的差旅及住宿费、扣除的课酬。这待遇着实让人羡慕,在管先生逐梦的3年里,昆明学院不但掏了差旅费、住宿费,竟然还多给了课时费,姿态之低、求贤之渴跃然纸上,令人心酸。

  水往高处流,管先生辞职的原因,无非是有更好的去处。其实“一流”单位也有户口指标、有员工休产假的余地、有公费读书的额度,为什么“管先生们”不直接去梦想中的单位镀金?因为没有这层金,或背负预期中的产假和户口的负担,他们大概够不着“梦想单位”的入门条件。反过来说,对非“一流”单位,落户、宽容的假期、大度的深造机会,难道不是他们通过吸引人才而提升单位整体水平的仅有的机会吗?同样是丢了手机,李嘉诚和笔者的心情不可同日而语。

  管先生辞职前一定计算过成本,一边是8万甚至24.9万,另一边是就职科研水平更高、机会更多的高校,为了潜在的名或利,掏这笔钱划得来。而对昆明学院,即便是25万,能换回在一名被寄予厚望的职工身上投入的机会成本吗?厚待管先生的4年,也许本可以对应另一名雄心勃勃、踏实卖力的年轻人的一项初步成果,也许本可以给这所建校时间并不长的大学带来完全不同的气象。

  规则为人所用、也为人所定。被利用、被损害、被当跳板,是行业老二老三乃至老一百们的宿命吗?不是。如果提前调离的违约金不是25万,是250万,管先生还会痛快签协议、北上求学,还会痛快违约吗?站在管先生的角度,真有求学的赤子之心和对自己的坦白,也大可与学校协商履约时间,签8年是铁定要赔250万了,那么签4年、签2年呢?总有一个良心上过得去、实际上也能兑现的年限。

  谈判和博弈可以有,但几万违约金换北京户口、退还在职期间学校支付费用换三年读博,这是对弱势单位赤裸裸的压榨。“管先生们”能为自己多付的成本叫屈,那些花名“送户口观音”的机构却无法声明自己的损失。协议的违约条款本该用于威慑,一旦沦为与违约所得不相称的笑话,那么首先该反省的不是人性,而是协议本身。(记者沈静文)

编辑: 倪艳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