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

北京天通苑百辆废旧车堆积 专家建议处罚弃车行为

2017-11-23 18:22:00来源:央广网

  央广网北京11月23日消息(记者吴喆华 实习记者刘培辛 张波)据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近日,有媒体称北京天通苑一处停车场上,停放着近百辆残损的废弃车,周围居民将这里称为“汽车坟场”。这些废弃的“僵尸车”无人认领,越堆越多,占用公共空间的同时也存在安全隐患。这些废弃的汽车从哪里来,应该怎么处理?车主随意丢弃报废车应该承担什么后果?

  北京天通苑东一区南门对面的停车场,停的大部分都是“僵尸车”。《中国之声》记者在现场看到,这里废弃的汽车有近百辆,包括各种轿车、厢式货车等,堆积摆放起来的长度约有一百五十米。这些车外观锈迹斑斑,多数已经没有车窗,玻璃残渣散落在地上,甚至很多车连轮胎都没有。附近的居民说,“改成停车场以后,就没停过车,不就就停废车了,停完废车停废旧自行车,快成垃圾场了。”

  这些车被喷上“高价收车”、“收京牌”等字样,长期无人认领。除了占据停车资源,影响市容外,这些车辆所带来的安全隐患同样让人担忧。一位居民告诉记者,“因为里面有废机油什么的,散发出一种怪味,夏天也有不安全因素,反正到现在没着过火。”

  根据2015年的一篇媒体报道,由于十几年前,北京购车不受指标限制,一些面包车、吉普车、小轿车到了报废年限,散落在小区。从2014年开始,天通苑多个物业公司着手清理辖区内报废车辆,尝试统一寄存、集中管理,当时报废车就占了50个车位,如今废旧车越堆越多已经近百辆,停在这里三年多。

  物业公司的工作人员说,这些车辆的所有权是车主的,但是车主联系不到,他们也不敢轻易处理。顺天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郝爱武坦言,“之所以停这么长时间有几个因素:第一作为物业公司,对僵尸车的处理没有权力,因为这是业主的私有财产,而且报废车辆是有严格程序的;第二是物业公司没有专门的地方停这些‘僵尸车’,但是从目前来看,政府又一时提供不了停放‘僵尸车’的位置。”

  如果物业难以处理,交管部门是否可以对这些车强制报废?昌平区交管局一位民警告诉《中国之声》记者,如果这些车辆停在道路上有违法行为,交警可以处理,但是停在小区的停车场里,他们没有权力做处置。“这是人家的财产,我们没有权力,只能是它上马路违法行驶了。如果没有合法手续我们可以,小区里的车我们处理不了,不可能人家在那放着我们给拉走直接报废。”

  这位民警说,如果这些车辆有牌照,交管部门可以配合物业公司联系车主,催促车主进行报废。但实际上,这些车大多数没有车牌,个别有车牌的,车主也不愿意去报废。根据相关规定,对已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的机动车进行注销登记,应先缴清违法罚款和滞纳金,而后通过办理手续完成注销。有匿名车主认为,报废手续麻烦,“要补缴挺多的钱,不如就放在那了。旧车也没有什么出售的价值。”

  记者咨询北京老旧机动车淘汰的相关政策,国一、国二的小轿车今年12月31日前报废,还可以享受国一8000元、国二10000元的补贴。而且必须完成报废手续之后才能更新小客车指标。天通苑的这批车辆,大多是北京市摇号政策之前废弃的。

  由于涉及到指标更新的问题,近两年北京放弃走报废手续而直接将车废弃的并不多。但是全国不少地方,废弃车辆的处置仍是一个难题。今年6月,有网友航拍南京市六合区葛塘街道的一处“汽车坟场”,上千辆废旧的轿车、货车、三轮车、摩托车等密密麻麻地集中在一起。

  有媒体报道,南京废旧车回收统一价是两百元一吨。以一辆报废的桑塔纳为例,整车总重1.4吨,除去玻璃、坐垫、轮胎不能回收再利用,大约只有840公斤可以按照废铁卖掉,只能卖168元。

  中国汽车流通协会副秘书长罗磊说,“僵尸车”多是经济型车辆,本身价值低,可能拖车的费用要超过补偿款。而车主选择直接将车丢弃,并不会因此受到惩罚。罗磊建议,交管部门要在车辆报废前通知车主,并要加强对乱丢废旧车行为的处罚。对于一些超期联系不到车主的车辆,建议有关部门可以进行报废等强制处理。

编辑: 杨璇铄
关键词: 报废车;天通苑;处理;堆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