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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导游管理办法》公布 强迫购物或将吊销导游资格证

2017-11-04 17:24:00来源:央广网

  央广网北京11月4日消息(记者车丽 安徽台记者张建亚)据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随着我国旅游业步入爆发式增长期,旅游产业也成为增长最快的居民消费领域之一。相比于自由行,跟团游的确省心,但强制购物和索要小费已经成了游客最大的担忧。

  新版《导游管理办法》日前正式公布,将在明年1月1日起实施。《办法》对导游执业的许可、管理、保障与激励、罚则等作了明确规定,并规定导游出现强迫购物、吃回扣等行为时,最高处罚可以吊销导游资格证。这能否提升导游服务质量,根治顽疾呢?

  新版《办法》规定,导游在执业过程中不得擅自安排购物活动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不得以殴打、弃置、限制活动自由、恐吓、侮辱、咒骂等方式,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旅游者参加购物活动、另行付费等消费项目;不得获取购物场所、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等相关经营者以回扣、佣金、人头费或者奖励费等名义给予的不正当利益。

  导游陈韬坦言,向游客兜售商品,曾在旅游市场上较常见,“作为一个旅游从业者来讲,办法的出台促进旅游市场更加健康稳定地发展,对游客的权益会起到更好的保障作用。办法出台后,怎样更好地将其落地实施,才是最关键的问题。”

  北京市消费者协会日前公布了2017年旅游消费体验式调查报告。结果显示,无论是一日游还是异地游,强制消费问题仍然很突出,导游在整个体验式调查中得分最低,刚过及格线。这次体验式调查也显示,75%的体验线路均存在强制消费现象,其中隐性强制消费成为主要形式。

  一位体验员说:“没有在合同中明示的强制消费项目,比例高达70%,如果不参加会影响行程安排。比如导游要求游客在团费之外,每人另行支付70元‘圆明园内导游讲解和电瓶车费用’,否则会影响行程;还有的路线,导游强制要求游客缴纳如‘慈禧水道船票150元/人’,否则强制游客下车终止行程。”

  对于违反《办法》规定的,主管部门将依据《旅游法》第九十八条予以处罚。其中,情节严重的,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没收违法所得,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并暂扣或者吊销导游证。

  导游肖金峰说,管理办法的落实,会让导游和游客的关系更和谐,“导游在纯导服的情况下,可以跟客人建立良好的关系,不会发生一些客人投诉的现象,另外‘购物团’跟‘纯玩团’,在价格或其他方面是有区分的,对我们导游来讲,不购物的团反而是一种好事。”

  国家旅游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三部委2015年曾经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导游劳动权益保障的指导意见》,其中明确指出“旅行社要探索建立基于游客自愿支付的对导游优质服务的奖励机制”。不过《办法》第二十三条明确,不得向旅游者索取小费。安徽黄山网络旅行社副总经理程勇认为,对于小费,游客主动给和向游客索要要严格区别。

  程勇说:“现在我们做了很多高端的私家团,不少导游收到小费,游客也有这样的习惯。但是这种付小费的情况并不是常态化的。”

  该不该给导游小费曾是一个颇具争议的话题,在一些欧美国家服务行业,收受小费已经成为文化共识。而我国的服务行业收费标准中大都已经包含了消费税和服务费,因此在国内付小费的概念比较淡薄。

  据了解,2017年上半年,我国国内旅游人数达25.37亿人次,出境旅游人数达6203万人次,比上年同期增长13.5%和5.1%。随着旅游市场结构升级,旅游方式已经逐步从观光游向休闲度假游过渡,服务才是旅游业的中心任务。旅游管理学者任瀚表示,想要在市场取得竞争力,靠的是产品口碑,而不是从游客身上非法攫取利润,《办法》能让游客玩得更踏实,也有利于导游职业的健康发展。

编辑: 张潇祎
关键词: 导游;强制购物;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