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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递业最高法规征意见:企业泄露用户信息最高罚10万

2017-07-25 19:05:00来源:央广网

  央广网北京7月25日消息(记者王楷)据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昨天晚间,国务院法制办布《快递暂行条例(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该条例对于快递实名制的落地和加强用户隐私保护等方面都作了强调。多位业内人士透露,这是高规格的快递行业专题性法律文件,对快递行业有里程碑式的意义。如何解读条例对于快递发展的支持措施?未来消费者寄收快递有什么变化?

  意见稿主要从个人信息、人员保障、绿色安全、消费者权益4方面加以规范和约束。意见稿提出,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建立快递运单及电子数据管理制度,妥善保管用户信息等电子数据,定期销毁快递运单,采取有效技术手段保证用户信息安全。具体办法由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

  安徽省铜陵市快递行业协会秘书长任大勇表示,作为快递企业,大家最关心的是企业如何保护好寄件人的信息。

  意见稿指出,若快递企业出售、泄露或者向他人非法提供快递服务过程中知悉的用户信息;或未立即对信息泄露采取补救措施等行为的,由邮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可以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吊销其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

  最高罚款10万元,直至吊销执照的处罚是否严格?快递物流行业分析师丁威表示,这为快递企业经营设置了较高门槛。“虽然罚款金额并不高,但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吊销其经营许可证的惩处措施还是很严格的。”

  快递物流资讯网首席顾问徐勇指出,查出快递公司泄露消费者个人信息的,主要以快递员为主。作为単位形式的很少见。如何对快递员加强监管,做好消费者信息保密工作是重点。

  为强化快递实名制,意见稿将实名寄件上升至法律层面。意见稿明确规定,寄件人交寄快件,应当如实提供以下事项:寄件人姓名、地址、联系电话;收件人姓名(名称)、地址、联系电话;寄递物品的名称、性质、数量。同时,寄件人拒绝提供身份信息或者提供身份信息不实的,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不得收寄。

  不过,尽管快递实名制作为国家行业标准从2016年6月开始施行,但很多快递公司并没有严格执行此标准。记者以发件人的身份联系了几家快递公司,他们均表示暂时不需要身份证,只要把地址写清楚即可。

  快递物流资讯网首席顾问徐勇认为,快递实名制真正推行需要解决一系列问题。“消费者担心个人信息会泄露,但如果采取技术手段,目前推广还需要过程。快递从业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的情况下,消费者对快递员信任还需要培育过程。应该采取鼓励性措施,比如快递公司在操作过程中每一单奖励一毛钱或者两毛钱。本身他要付出一定时间成本,和消费者进行沟通和解释。政府可以给快递公司适当补贴,有利于调动快递企业的积极性。”

编辑: 杨璇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