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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梅:综合运用媒体新技术 增强全民国家安全法治意识

2017-04-15 16:42:00来源:央广网

  央广网北京4月15日消息(记者徐佳慧)据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今天是我国第二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各地举办一系列主题宣传教育活动,提高人们的国家安全意识。2015年7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并将每年4月15日定为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那么在当前环境下,如何认识出台新《国家安全法》的意义?以及如何增强全民国家安全意识?就相关话题记者采访了军事观察员、西安政治学院教授熊梅。

  当前,我国国家安全内涵和外延比历史上任何时候都要丰富,时空领域比历史上任何时候都要宽广,内外因素比历史上任何时候都要复杂。军事观察员熊梅说,在这种“总体国家安全观”的思想指导下,国家制定颁布了新的国家安全法。“党和国家一直非常重视维护国家安全工作,早在1993年,我国就制定了《国家安全法》,主要是以规定国家安全机关的职权和反间谍工作为主要内容。从1993年到现在,国家安全形势已经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党的十八大以来,为了适应我国国家安全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党中央成立了国家安全委员会,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提出总体国家安全观,强调全面维护各领域国家安全,这就需要制定一部应对国家安全各种威胁和风险,统领国家安全各领域工作的法律。”

  新《国家安全法》首次在法律上界定了国家安全的内涵,首次提出了网络安全主权的概念等。军事观察员熊梅指出,从新旧立法可以看出,我国的国家安全观已由狭义的反间谍范畴进化到广义的综合性大安全范畴。

  第一次在法律上界定了国家安全的内涵。国家安全是指国家政权、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人民福祉、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国家其他重大利益相对处于没有危险和不受内外威胁的状态,以及保障持续安全状态的能力,这就把国家政权、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人民福祉、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都涵盖了进去,符合国家安全不断发展变化的规律,也有助于明晰国家安全工作的权限和范围。

  熊梅表示,首次提出了网络空间主权这一概念,网络空间主权这一概念可以理解为,国家主权在网络空间的体现、延伸和反映,在《国家安全法》中确立网络空间主权这一概念,有助于我国加强网络空间治理,建设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体系,防范制止和依法惩治网络攻击、网络入侵、网络窃密、散布违法有害信息等网络违法犯罪行为。

  古人说“天下虽安,忘战必危”,在《国家安全法》中,设立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有助于增强全体公民的危机意识、忧患意识,树立国家安全观念,提高公民支持配合国家安全机关履行职责的自觉性,指引公民为维护国家安全做出应有贡献。

  据报道,近年来人们一些不经意的行为其实已经对国家安全、军事安全造成危害。比如一些军事发烧友在网上散布我军重大军事行动和新型武器装备的研发信息;一些军人在网上直播军营涉密活动;一些无人机爱好者在军事禁区、禁航区或净空保护区私自放飞“低慢小”飞行器等。

  军事观察员熊梅指出,要综合运用传统媒体和互联网等各类新媒体新技术,努力增强全民维护国家安全的法治意识。当前,为落实《国家安全法》应抓紧制定《国家安全法》配套的法律法规。前不久,北京市国家安全局制定的《公民举报间谍行为线索奖励办法》正式实施,也可以看作贯彻落实《国家安全法》的一项重要举措。在军事立法领域,大家要高度关注海洋、太空、网络空间安全领域的立法,为维护国家军事安全提供法治保障,法律的有效执行最终还有赖于公民法治意识,以及自觉的守法行为,所以应该以全民安全教育日为契机,推进《国家安全法》以及国家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将国家安全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以及国家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体系,努力提升全民维护国家安全的法治意识,使国家安全成为每个公民都关心的话题,形成维护国家安全的整体合力。

编辑: 杨璇铄
关键词: 国家安全;教育日;安全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