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见义勇为致小偷受伤 后因伤者离奇死亡被起诉
2015-04-03 17:41:00 来源:央广网
央广网惠州4月3日消息(记者孙莹 潘毅 惠州台记者黄辉凯)据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去年7月7日,广东惠州市民温演森驾驶汽车追赶盗窃嫌疑人时将其撞伤,当地派出所在"7月7日盗窃案的处理经过"曾认定,温演森的行为属见义勇为。被温演森撞伤的嫌疑人张银丽在最初被送往医院时被诊断为轻伤,然而却在两天后因"肺部衰竭"死亡。
张银丽的死亡,让温演森一瞬间从"见义勇为"滑落至伤害案件的被告,一度引发关于见义勇为尺度的争论。
昨天上午,惠州惠城区人民检察院起诉温演森涉嫌故意伤害罪,在惠城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虽然过去了近九个月的时间,当时飞车追击的场景,温演森依然历历在目。在他的印象中,撞击之后,张银丽看上去并无大碍。
温演森:看了一下那女的就没什么大碍,就坐在那个地上不动了,然后那个男的就拼命逃跑。一路跑我就一路追,最后把他制服了,按倒在地上,叫他不要逃跑。
张银丽倒地后受伤入院,被诊断为肺挫伤、腰3左侧横突骨折,被定性为轻伤。主治医师、惠州市第三人民医院医生钟卫权表示,被送往医院时,张银丽并无生命危险。
钟卫权:当时来的时候是我们急诊科送进来的,当时是说因为车祸造成的外伤嘛。当时的时候,应该生命体征是稳定的。
但是让温演森没想到的是,张银丽的死讯在7月9号传来,经法医鉴定,死亡原因为"肺部衰竭"。
温演森:突然之间第二天就没了,就很离奇感觉。
从最初轻伤入院,到张银丽被宣告临床死亡,期间四十多个小时到底发生了什么?钟卫权回忆,第二天中午,张银丽被家属强行接走出院带回老家梅州。张银丽的哥哥当时也在现场,他曾对当地媒体表示,出院只是因为家庭条件不好。
钟卫权:家里不是很有钱,回来治疗好一点嘛。
钟卫权提出,调查张银丽在出院之后的经历很有必要。
钟卫权:在出院的这一段过程中,她有没有一些剧烈的运动,有没有一些其他的外伤,有没有加重的可能性,我觉得这一块我们可以去了解一下。
起诉书中称,途中张银丽病情恶化。但并未提及是由于什么原因导致肺部衰竭。对于张银丽的死亡,她的丈夫傅先生难以接受。
傅先生:他总要有一个公道的说法吧,总要有一个合理的说法。
死者家属提起了刑事附带民事起诉状,要求温演森赔偿939749.59元。而温演森则坚持认为,自己的行为只属于交通事故。
记者:觉得自己还是无辜的?
温演森:不是觉得,事实是这样的,必须要按法律法规来处理,不是说什么教训。
在审理过程中,公诉方明确表明,张银丽死亡结果与温演森行为上没有刑法上的因果关系。但是公诉方认为,温演森具有6年驾龄,主观上应该知道逆向快速追击对方存在导致伤害的可能性,而客观上依然做出追击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34条第1款,对温演森应当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刑事责任。被告代理律师陈波则表示,温演森主观上并没有伤害他人的意愿。
陈波:我个人认为,觉得这就是一个过失,你说他是故意的可能就是有点难,你说过于自信能够把他逼停,能够把他抓到手。其实他从一开始也没有想把她弄得打伤,在缺位的情况下,怕把他跟丢啦,他也不是蓄意的。
而对于"见义勇为"的说法,虽然温演森称,警方认定自己是协助警方办案,而不是自行追踪,但公诉方惠城区人民检察院认为,温演森的见义勇为认定书没有责任人的签名,建议法院不予采信。初衷是见义勇为,却意外造成伤亡,本案审判长胡锦辉当庭提醒,即使是见义勇为,公民的行为也要遵循法律的约束。
胡锦辉:在一个法治的国家,业已施行的法律一样得到尊重,我们要衡量一下见义勇为者的罪与非罪、责大责小,这些东西都应该交与法律。如果为了所谓的改变社会的冷漠而剥夺了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利,那就违背了我们法制的初衷。
编辑:姜萍
关键词:见义勇为;撞伤;肺部衰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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