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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少女毁容案"宣判 原告方不服判决将申请抗诉
2012-05-10 18:14 来源:中国广播网我要评论中广网合肥5月10日消息(记者张秋实 刘黎 孙莹)据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合肥少女毁容案今天下午在安徽合肥包河区法院宣判,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陶汝坤有期徒刑十二年一个月。
原告方不服判决
结果一出,周岩一方表示很难接受,周岩的代理律师王亚林在接受采访时,对法院的判决提出了强烈异议。
王亚林:事实、定性、量刑都不服,第一关于涉案打火机的油量没有查清楚;第二要求法院对伤残等级进行重新鉴定,但是法院没做;第三法院有两个酌定从轻的理由,我们认为不能成立。所以,我们将在法定的5天之内,去请求包河区人民检察院进行抗诉。
担心被告人被减刑
在今天的庭审中,受害人周岩由于在北京接受治疗没能出现在庭审现场,不过,她一直在等待判决结果。今天下午三点,中国之声记者在医院见到周岩时,她正拿着手机刷微博,看评论。4月23日在合肥的庭审结束后,第二天她就和妈妈返回了北京。
周岩:开庭完之后,我就是天天心情不好,也没有开庭前在这里吃得好、睡得好了。
这几天甚至是日常的康复治疗,周岩都不愿意做,她的主治医生今天上午还和她谈心谈了几个小时。
记者:你今天怎么都没去做治疗啊?
周岩:没那个心情。
记者:能停吗?
周岩:不能停也没办法。
编辑:刘中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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