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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晚高峰 > 正文

超市未对临期食品设标识 不法商家自行更改生产日期

2012-02-04 18:54  来源:中国广播网我要评论 

  中广网北京2月4日消息(记者季苏平)据据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近日,国家工商总局发布通知,要求食品经营者对食品包装、标志、生产日期、保质期和有关食品储存条件等进行自查自纠,对即将到保质期的食品,也就是临期食品要在经营场所向消费者作出醒目提示。然而,记者走访部分超市却发现,不但对临期食品几乎没有设醒目标志,还想出各种方法让消费者"中招"。

  在一家大型超市的奶制品专区记者看到临期食品随处可见:一款生产日期为2012年1月14日的酸奶,保质期为21天;某品牌盒装酸奶的保质期截止到2月6日。在保质期多为9个月的碳酸饮料陈列区,有的产品的生产日期早在去年6月。但超市内除了促销标语和价格牌,再也找不到任何临期食品的标注提示。不过消费者却相当谨慎,特别是在挑选奶制品、面包这类保质期较短的商品的时候。

  消费者:网上教的,有窍门,看这个,这都是26号的,这还有23号的,这是27号的了。

  消费者:我觉得还是底上的新一点吧。

  所谓网上教的窍门实际上就是,放在货架靠前的商品往往比靠后的"岁数大",最为新鲜的商品通常被隐藏在了货架后面的角落里。一般在大型超市一次购物的量会比较多,一旦疏忽就有可能导致买回去的食品没过两天就过了保质期,吃不了。消费者想出这样的妙招也是情非得已。

  消费者:因为包装都比较大嘛,放在家里很快也就过期了,没法吃。

  不仅如此,很多商家还将临期食品捆绑销售。捆绑在一起的商品往往量非常大,而在捆绑的过程中,商家似乎总是有意无意的把商品的生产日期隐藏起来,消费者想要知道这些商品的生日还需要耗费一番功夫。更有商家逆向思维,想出其它蒙混过关的方法。

  消费者:好多商家经常干这样的事情,有的时候把奶粉明明是前面一罐也许是近期的,后面就不是近期的了,就把它混在一块儿,容易误导消费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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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姜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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