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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颁布《个体工商户条例》 为个体经济“松绑”
2011-05-01 16:55   来源:中国广播网    打印本页 关闭
    

  中广网北京5月1日消息(记者汪群均)据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国务院日前颁布出台了《个体工商户条例》。将于今年11月1日开始实施的新条例取消了24年前出台的《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中对个体工商户的一些限制,为个体经济发展提供了更加宽松的制度环境。专家认为,这实际上是政府再次给个体经济“松绑”。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刘俊海认为,新出台的《个体工商户条例》在名称上就体现出巨大的变化。

  刘俊海:《个体工商户条例》与1987年的《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相比,在名称上就有一个非常大的变化,过去叫管理条例,现在把管理二字去掉了,表明这个立法是一个服务型的行政法规,表明政府要支持、鼓励、扶持和引导个体工商户的健康发展。所以我个人觉得,《个体工商户条例》出来以后对于进一步改善个体工商户的生存状态,激发个体工商户创新的活力,推动个体工商户做大做强都有好处。

  中国个体劳动者协会秘书长刘小平认为,新条例的出台卸下了捆在个体工商户身上的不少束缚,特别是身份的认同更是意义重大:

  刘小平:新条例放宽了一些不适当的限制,比如说个体工商户从业人员的要求放宽了,这是明显的一点。还有一个就是再次以法律的形式,确认了个体工商户自己组织的法律地位。

  现行的暂行条例规定,个体工商户只能根据经营情况请一、二个帮手,有技术的还可以带三、五个学徒。 新条例实施后,个体工商户可以根据经营需要招用从业人员了。新条例还取消了申请设立个体工商户的身份限制。只要是“有经营能力的公民”都能申请成为个体工商户。从业范围也进一步放宽:“只要不属法律、法规禁止进入的行业都可进入”。

  刘小平介绍,我国个体经济兴起于改革开放后,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而不断壮大,日益成为促进社会经济发展和吸纳劳动力就业的重要力量,到2010年底已吸纳7000万从业人员。

  刘小平:我们国家的个体工商户,虽然说单个的不是特别大,但是我们总量非常大,是一个不可忽视的经济力量和社会力量。它在当前吸纳就业、稳定社会、改善民生等方面,都发挥着与其他经济主体相比难以替代的作用。

  《个体工商户条例》从2009年开始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几经修改后,终于出台。刘小平认为这体现了国家对个私经济的重视,但仍然担心这一好政策能否得到好的落实。   

  刘小平:国家这次颁布《个体工商户条例》体现的重视和支持,我觉得也是非常及时的。我希望这个政策出台以后,国家能够有一些具体的扶持政策,使国家这些好的政策能够实实在在的落实,有人帮着去执行,使个体工商户能够享受到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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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刘中琪中国广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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