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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规定家人不能阻碍遗体捐献 国外如何破解悔捐

2015-04-06 13:04:00 来源:央广网

  央广网北京4月6日消息 据中国之声《全球华语广播网》报道,遗体捐献这个话题在今天看来已经是比较开放了,越来越多的人在遗体捐献协议上签上自己的名字。然而,我们也发现,遗体捐献这个事似乎并不是自己一个人的事。

  有一种现象开始出现:遗体捐献者本人愿意捐献,但是家属很难接受这件事,因此,有的已经签了遗体捐献协议的个人在去世之后,家人不同意,反悔。那么,原本的遗体接受方也束手无策。

  为了破解这种"悔捐""弃捐"的困境,《广州市志愿捐献遗体管理办法》4号获得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这意味着志愿捐献遗体无需征得直系亲属同意。

  广州市红十字会专职副会长欧阳炳惠介绍,旧办法中规定,捐献人在填写申请表以及捐献时都必须征得所有直系亲属同意才能完成逝者遗愿,如果任何家属表达反对意见,义举就一票否决。新办法则明确遗体捐献事宜,应该是我的身体我做主。这在客观上或许可以增加广州遗体捐献的数量。不过,这是不是唯一的办法呢?国外是怎么做的呢?我们先来看看美国。美国的遗体捐献总数名列世界前茅,美国人做遗体捐献的决定有没有家人的参与呢?曾在美国留学的李玚介绍了美国遗体捐献的具体实施步骤。

  李玚:美国在遗体捐献这一块儿通常情况下有四个步骤,首先就是要征得家人比如说父母、兄弟姐妹的同意,个人才可以做出是否捐献遗体的决定。所以在这个决定做出的最初,就是有全家人的参与的。第二步,就是在他们可以领驾照的年龄,十多岁的时候,在驾照上面就有一个标识是专门和是否同意遗体捐献相关的,也就是说你看到这个人的驾照的话,他上面这个标识就会告诉你他同意不同意之后捐献他的遗体。第三步,如果说这个人真的出现了死亡的情况,那么会有是捐献还是不捐献的结果产生。第四步就是在医院当中把这个遗体做出捐献给需要的人,或者是不做出捐献。

  可见,家属的同意是美国遗体捐献的必须环节。那么,美国如何做到家人想法一致,不会反悔呢?

  李玚:因为他捐献遗体的第一步就是要征得家人的同意,如果家人不同意的话,可能个人就无法做出捐献的决定。而且大部分情况下都是在他身体状况比较健康的时候做出来的,所以在这个情况下的话,做决定的人,所有成员,包括他家人和他本人,应该说情感或者情绪的负担比较少,相对都是比较理性。事后当这个人真的出现生命垂危、生命体征不明显的时候,在他需要做出捐献的时候,家人再去反悔这个决定,可能性也就相对会比较低了。

  有这样一组数据,在美国,捐赠者死亡后,约42%-69%的家庭同意进行捐赠;但如果捐献者生前曾登记愿意捐献器官,家属的同意率可升至95%-100%。由此可见,当一家人包括捐献者本人达成一致意见之后,反悔率很低。

  然而,在南半球的澳大利亚却是另外一种情况。据《全球华语广播网》澳大利亚观察员胡方介绍说,在澳大利亚,尽管有很多人生前表达了遗体捐献的意愿,但是一旦真的去世后,家人也会出现反悔的情况。

  胡方:在澳大利亚各个州,申请驾照的时候会有专门的选项,询问是否愿意在出现交通意外亡故的时候捐献遗体器官。澳大利亚愿意或者有意向捐献遗体器官的比例人数高达80%。实际上最终实现遗体器官捐献的比例会低于这一数字,这主要是因为遗体捐献者哪怕自己愿意捐献遗体,而在即将亡故,自己无法做出决定的时候,家人有权否决这一决定的。此外,遗体器官捐献机构,会向捐献者家属和被捐献者之间提供一个通信的渠道。两者之间的信件会通过器官捐献机构互相往来,尽管器官捐献者家属永远不知道对方是谁,但是通过一封封的信件,知道自己家人的某一部分仍然在某一个健康的人身体当中存活,这多少也是一种安慰。

  美国和澳大利亚本人生前表达愿意捐献遗体的比率很高,但是在同样是发达国家的英国,这个比率却低得多。在英国,驾照持有者只有45%的人愿意签署遗体捐献书。那么,他们签了之后,执行得又怎么样呢?家人是否也有否决权呢?《全球华语广播网》英国观察员侯颖介绍:

  侯颖:英国是较早展开器官移植及器官捐献的国家之一,人口总数不到七千万的英国,已经至少有一千七百万人登记,同意在死后将自己的器官捐献出来,大约占总人口的四分之一。其中多数人尤其是驾车者,同意在致命车祸等意外发生之后,捐献自己的所有器官。当然也有少部分人希望能够在死后给自己留一双眼睛。英国红十字会认为这个比例在世界上算是令人满意的。英国最大的公立医疗机构NHS也曾经做调查显示,在个人器官自愿捐献的问题上,有9成的受访英国人表示支持。虽然制度完备,多数国民响应,但是英国的器官捐献实际操作过程当中,还是会碰到一些意想不到的麻烦。比如说泰晤士报曾经报道,有英国人在续办驾照时在申请表上的愿意捐献除眼睛之外的所有器官一栏上打了勾,但是NHS回信说,他同意捐献包括眼睛在内的所有器官,因此英国人会认为当时觉得挺尴尬的,怎么开口说呢?难道说我想要回我的眼睛?在英国还有一些人士对器官捐献持抵制态度,认为国家没有权利决定国民死后如何处理其遗体。因此倡导对器官捐献制度进一步改革的英国前首相布朗曾经在星期日电讯报上撰文表示,他希望就修改器官捐献制度进行全国辩论。他相信如果每个人都自动注册在器官捐献的名册上,很多生命就会得到拯救。

编辑:姜萍

关键词:遗体捐献;家属;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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