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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天蔚]罗彩霞案立案15个月才开庭 法院过于拖沓

中广网    2010-0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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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件】8月13日上午,立案已长达15个月,备受关注的“罗彩霞案”在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庭开庭审理。被人冒名顶替上大学的罗彩霞以姓名权、受教育权受侵害为由,起诉王佳俊、湖南邵东一中、贵州师范大学以及该校历史与政治学院院长唐昆雄等8位被告,共索赔金额约14万元。【“罗彩霞案” 如何满足公众正义期待】

  中广网北京8月13日消息 8月13日上午,立案已长达15个月,备受关注的“罗彩霞案”在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庭开庭审理。。对此,有请中国之声特约观察员张天蔚特作如下点评。   

  张天蔚:曾经哄动一时的罗彩霞被冒名顶替上大学的案件,民事诉讼部分在拖延了15个月之后,终于开庭审理了,我想这次进行因为是民事诉讼部分,所以它主要的目的就罗彩霞能够通过法律援助尽量挽回由于她被别人冒名顶替上大学所造成的损失。从这点来说,罗彩霞提出的赔偿的金额大概是14万多一点,我想相对于她被冒名顶替上大学所造成的损失,比如说她的受教育的权利被剥夺了一次而重新参加高考,包括她的姓名权,包括她的后来办一切民事行为受到的阻碍来讲,这个赔偿额应该说实在是不高,所以从这点来说,应该说罗彩霞显得相当厚道。

  我想和这个形成鲜明的对比,法院系统在立案之后15个月才首次开庭审理,就显得过于拖沓了。过于不够积极了,因为大家可能记得一个很著名的话说,迟到的正义就是非正义,当然这句话是不是有些过于极端?我想大家也各自有不同的理解,但是我想对于罗彩霞而言,迟到的赔偿确实是对她来说,就远不及及时的赔偿意义更大,因为她在事情已经揭露之后,她依然迟迟不能得到赔偿,她的一系列民事权利因为在继续受到侵害,我想这应该是很严重的。

  从法院来说,为什么要把这么一个相当简单的民事诉讼拖这么长的时间,我觉得大家可能都会有疑问,都猜测背后有什么原因,另外也特别值得注意的一点的是,类似罗彩霞这样的遭遇不但还有,而且也还在被继续制造出来,我想大家应该注意新闻报道里有一个细节,就是说,罗彩霞当时参加高考的邵东县的教育局和后来本来应该录取他的,她被冒名顶替的贵州师范大学,都在诉讼之前都对外表示对记者表示说,他们在罗彩霞事件当中没有任何过错和责任也没有对罗彩霞的民事权利造成任何的侵害,我想两个最关键的,一个是她参加高考的部门,一个是应该录取她的部门都做这样的表态,一个让人感觉这两个单位很不负责任,另外也让人觉得,如果他们是对自己的错误是这样认识的话,那么他们今后会不会再犯类似的错误也是让大家放心不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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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陈晓冉 来源:中国广播网